中新网北京3月7日电 (记者张茵见习记者朱丽珍) 2008年的一场奥运盛会,不仅留下了“鸟巢”,更孕育了“鸟巢一代”,中国的志愿者一炮打响。今天,全国人大代表、新光集团董事长周晓光呼吁制定《志愿服务法》,将志愿服务纳入法制化发展的轨道。这项提议也受到了不少代表的热议。
北京奥运会上,来自98个国家和地区的70000多名志愿者感动全球。紧接着的2010年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盛会,将再一次展示志愿者的风采。截止10月份,上海世界博览会志愿者报名人数已超过42万。志愿服务以扶贫济困为主,弥补了政府和市场部分缺位,成了社会的“减压阀”和“润滑剂”。然而,中国的志愿服务面临着现有全国性法律、法规难以涵盖和明确的瓶颈。相对于日益庞大的志愿者队伍和日益深入人心的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立法显得相对滞后。
“志愿服务立法只能散见于某些地方人大立法、地方政府规章、甚至更低级别的法律规范性文件之中。”周晓光表示,由于法律的空缺,志愿者权益、服务活动等缺乏保障,甚至有少数单位和个人把志愿者当作廉价劳动力从事营利活动。因此,尽快制定和出台一部专门的、统一的《志愿服务法》已是势在必行。
周晓光建议,《志愿服务法》应包括志愿服务的原则、范围、注册制度、激励机制等内容,建立、健全志愿者人身和财产的保护机制,鼓励有关单位在招收公务员、招工、招生时,优先录用、录取优秀志愿者等。“其实世界各国有很多通行做法,鼓励非政府组织建立起与发达国家接轨的志愿者组织管理体制,加强对具体活动,包括经费的筹集、强制保险、医疗服务等管理方法,我们可以借鉴。”
“此外,志愿者组织与志愿者之间、志愿者组织与接受志愿服务的组织或个人之间,应当就志愿服务的主要内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要求签协议时,应当签署书面协议。”周晓光鼓励志愿服务以合同进行规范。
周晓光为志愿者立法的提议,也与不少人大代表不谋而合。作为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的志愿者形象大使,全国人大代表谭晶也呼吁加快《中国志愿服务促进法》立法工作。谭晶表示:“希望我们的志愿服务工作在飞速发展的同时,借助相关的法律法规使之更有效率、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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