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改居”政策各地区别大
全国应统一居住证门槛
罗静雯
本报北京电 (记者 罗静雯)目前全国已有北京、深圳、上海、大连等10个城市推行居住证制度,并在就业、低保、医保等方面,给进城务工人员以一定福利,成为区域户籍改革的一种过渡措施。但全国人大代表、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韩德云昨日认为,一旦居住证制度形成各地“自行其是”格局,将会影响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进。他建议,国务院应尽快主导全国统一居住证门槛,为全面加快户籍制度改革铺路。
10个城市入籍“门槛”五花八门
韩德云调查发现,目前已推行居住证制度的10个城市,其“门槛”五花八门,政策区别明显。
比如,深圳市就要求申请者需拥有在深所居住房屋的产权,或者符合深圳市有关办理人才居住证、海外人才居住证条件。嘉兴市限定,“在居住地投资创业或者属于居住地引进人才以及具有专业技能和相应学历的流动人口,可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上海则要求,“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持居住证7年后,才可申请户籍。
“政策区别如此大,如果务工人员从其中一个城市流动到另外一个城市,仍然很难享受居住证带来的保障。”韩德云说。
建议国务院主导推行城市居住证制度
韩德云为此向全国两会提交建议,呼吁由国务院主导推行城市居住证制度,切实保证居住证制度成为户籍制度改革过渡性措施,逐步助推解决农民工进城问题。
他建议,国务院统一制定《城市居住证制度实施办法》,统一明确推行居住证制度的基本标准和内容,要求重点在沿海等劳动力输入地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
韩德云认为,办法应明确界定居住证性质为“对当地享有正常工作,符合一定条件的现有流动人口给予基本保障”,明确降低准入门槛标准,规定有正常工作岗位并有一定就业年限要求就可准入,废除关于高学历和拥有商品房产权等标准条件设置。并确定居住证持有人享有当地户籍人口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教育等方面的最低基本社会保障内容,如享受就业服务、培训;参加当地组织的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职业(执业)资格考试、登记;申请办理车辆入户和机动车驾驶执照;享受子女就学、公共租赁住房和其他社会保障房入住资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