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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告物价部门太麻木 举报超市多收钱未见回复

来源:东方早报
2010年03月09日01:29
  举报超市多收1分钱未见回复沟通后撤诉

  东方早报记者李克诚姚鑫

  在一家超市购物时,被对方多收了1分钱,五旬老汉向当地物价部门邮寄了相关举报材料,可物价部门并没有及时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决定。这激恼了老汉,他以物价部门不作为为由,一纸诉状将物价部门告到了法院。

  据介绍,现年50岁的老李是南京人,面容温善。去年7月,老李在无锡市区一家超市购买“龙虾片”0.21公斤,单价是每公斤9元,营业员收了他1.9元。回家之后,老李拿出计算机,算出“龙虾片”应收1.89元。“超市隐蔽性地偷宰顾客0.01元,这属于欺骗性质的价格欺诈行为。”老李说。

  为保护自己及其他消费者的权益,老李向无锡市物价部门邮寄了《申诉举报信》、购物发票等多份材料,但迟迟没等到回应。一怒之下,老李来到无锡市崇安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物价部门不作为。

  老李认为,物价部门没有履行告知真实情况的法定义务及确认消费者的知情权,要求超市赔偿多收款项的两倍、咨询、误工费等各类损失1231元。崇安区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立案审理。该案将于3月初公开审理。

  而在无锡市崇安区法院工作人员眼中,老李已是个“熟客”,“经常掏几十块钱的诉讼费就得让政府部门跟着他团团转”。

  记者从法院获悉,物价部门已通过电话与老李进行沟通,双方达成谅解,老李在开庭前撤了诉。他说,起诉的目的基本达到了,“就是警告政府部门,对待普通老百姓的合理诉求不能太麻木,否则,他们就要吃官司。”
责任编辑:刘士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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