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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大意输错银行账号 4000余元错汇入他人账户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2010年03月09日08:45
  本报南宁讯(记者王世杰)在自动柜员机上汇款时把对方账号搞错,几千元钱错误地汇入他人账户,该如何追回?律师表示,如果是汇款人搞错账号,银行方面没有责任,但收到钱者属于“不当得利”,应予退还。如果执意不退,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月4日,陈女士要归还韦先生一笔4170元的款项,韦先生没有时间当面拿钱,便让陈女士把钱打到自己的账户上,于是他把一个工商银行的账号通过短信发到了陈女士的手机上。

  4日上午10时许,陈女士来到工商银行南宁市民主思贤路口一家营业厅给韦先生汇款。

  由于当时在银行排队等候办理业务的人很多,陈女士就来到自动柜员机前汇款,因为不会操作,银行的工作人员过来帮忙。陈女士输入韦先生发来的账号后,发现柜员机上只显示账号,未显示对方户名,心里有点没底,怕汇错了,但韦先生催得很急,她只好仔细核对账号后按了确认键。

  “在柜员机上操作完成后,我就马上给韦打电话,问收到钱了没有,他说没收到;再查自己账户,钱已经被扣掉了,当时我就慌了。”陈女士赶紧让银行工作人员帮忙核对是不是刚才输错了账号,但核对后发现在柜员机输入的账号与手机上收到的账号是一样的。是哪里出错了呢?

  经再次和韦先生联系,陈女士得知是韦先生在发送短信时,一时疏忽把账号最后两位数搞错了,“23写成了32”。钱汇到别人的账户了,怎么办?

  5日下午,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银行工作人员说,由于是汇款人自己弄错了账号,银行方面没有责任,但是出于人性化管理的考虑,会积极配合有关方面为客户追回错汇的款项。至于在自动柜员机上汇款时只显示对方账号而不显示户名,该工作人员表示:“会把这个情况反映到银行高层,让以后的服务更加完善。”

  南宁市一家律师事务所的文剑峰律师认为,汇款人自己弄错账号,银行方面不存在责任。汇款人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或起诉误收钱者。

  文律师认为,银行不能单方面冻结误收钱者的账户,也不能随意从误收钱者的账户中扣除错汇款项。而误收钱者属于“不当得利”,应该把钱及时退回。如果执意不退,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责任编辑:郑小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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