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9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童建明今天上午做客人民网,以检察改革为主题与网友进行交流。针对有网友提出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进行法律监督是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期待比较高的一项工作,童建明表示,根据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案件的错误裁判有监督职责,但目前这项工作仍相对薄弱,与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为了扭转这个局面,近年来检察机关采取了一些改革措施。
一是完善再审抗诉机制。根据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正确把握抗诉的条件和标准,既重视实体认定错误裁判的抗诉,也重视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审判人员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情形的抗诉,既重视对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错误裁判的抗诉,也重视对制造虚假诉讼、恶意诉讼,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错误裁判的抗诉,并强化抗诉书的说理,提高抗诉工作水平。
二是完善申诉案件审查机制,规范申诉案件的受理、立案工作,认真听取申诉人、被申诉人及其委托律师的意见,实现审查程序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三是根据当前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上级院受理案件多的“倒三角”现象,完善上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办案工作机制,整合、协调上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办案力量,形成办案合力。
四是开展督促、支持起诉试点,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涉及公共利益的民事案件,督促、支持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行职责,提起公诉。
五是积极探索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维护执行秩序。
六是完善息诉罢访工作机制,在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引导当事人进行协商和解,对人民法院正确的裁判,认真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促使申诉人息诉罢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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