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9日电(人民网前方报道组)今天上午11时,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多功能厅举行主题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中国工会作用”的集体采访。
有记者提出,我国劳务派遣用工已成为企业降低用工成本,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一种通行手段,维护劳务派遣工的合法权益方面工会有何举措和计划?
对此,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鸣起说,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用工形式这几年发展很快,但是在发展很快的过程当中,我们也确实发现劳务派遣工的权益受到了一些侵害。比方说,他们和企业的正式用工同工不同酬;再比方说,他们的保险,因为他是在这个单位工作,由他的派遣公司交保险,出现过用另一个地方较低的数额来交保险等等这样一些事情。
张鸣起介绍,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工的规范提出了明确要求,劳务派遣工一定要在可替代性、辅助性、短期的、临时性的岗位上用,来规范和控制他。工会针对目前出现的这些侵犯劳务派遣工权益的问题,和政府的劳动行政部门一起对这些事件进行调查,推动制定更具体的规范。同时我们也直接推动在劳务派遣公司当中建立工会,从劳务派遣公司的角度维护职工的这些权益。还有就是我们还要通过调研,继续关注劳务派遣工的工作、生活各方面的情况,对一些新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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