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诉案件理而不审审而不判问题将及时纠正
来源:
沈阳日报
2010年03月10日08:35
本报讯(高级记者伏桂明)3月9日,市检察院召开深入开展“诉讼监督年”专项活动动员大会。
今年重点工作:侦查监督的重点是纠正有罪不究、以罚代刑、以教代刑和违法立案、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审判监督是通过纠违通知书、检察意见函、提出抗诉等常规形式与口头监督、提前介入、列席审判委员会等特殊方式相结合,重点监督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量刑畸轻畸重及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等;刑罚执行监督的重点是依法监督审查监外执行、刑罚变更执行案件,查处发生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民事行政监督的重点是加大抗诉力度,及时纠正部分法院对抗诉案件理而不审、审而不判和再审周期过长的问题。
据了解,2009年,对应立案而不立案的,检察机关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36件;对应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逮捕194人、追加起诉136人;对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准逮捕1610人,不起诉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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