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台 中国网
曾志
发布会实录: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集体采访
今天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主题为“人大立法、监督工作”的集体采访。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高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局长窦树华,出席集体采访并回答问题。
中国会计报记者:我的问题是针对高强主任的,现在预算公开是一个非常热点的问题,今天在新闻发布会上您也回答了很多。我关注的焦点是这样的,您在不同的场合也曾经表示过,预算信息应该可以做到更进一步的细化。我们了解到,像焦作的公共财政改革已经进行了十年,在他们的预算报告中,已经公布了像部门预算、社保基金、国有经营资本预算,可以说有八大类别。您认为,政府的预算报告应该公开到一个什么程度?并且应该以什么样的方式进行公布。我们知道,《预算法》正在修改过程中,以上我提的问题,有没有可能在《预算法》的修改过程中体现。另外一个问题,预算公开已经是一个共识,它是第一步,但不是最终的目的,最终的目的是要纳税人的钱在阳光下运转。大家都关心的这个钱能不能花到真正实际的用处,请问预算支出的绩效有没有可能在政府的预算报告中有所体现?谢谢!
新华社记者:我补充提问一下,刚才媒体已经说了关于预算公开的问题,广州市已经将预算公开纳入了探索议程。我想您对此有何评价?另外,人大立法是否对此已有所关注?谢谢!
高强:预算资金是公共资金,取之于民,而用之于民。群众应该知道,按照法律规定我应该尽哪些纳税的义务,更应该知道,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筹集的资金用于哪些方面。所以预算公开应该是应有之意,不应该是去讨论的一个问题。实际上,国务院在有关的文件中,也多次做过类似的要求,要做到预算公开,接受人大和社会民众的监督。但是实际的执行情况还不令人满意。去年,广州市公开了一部分政府部门的预算,引起了广泛的评议,而且一时间好评如潮,其实我觉得没什么,这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政府早就应该做到这点。即便是广州市公开了部门预算,实际上还有很多大家想了解到的一些情况还是了解不到。为什么这么说?不仅取决于政府部门有一个公开的意识,还要做很多基础性的工作,具备公开的条件。做不到这点,还是不会令人满意的。
比如说,最近几年大家非常关心的“三公”问题,包括“公车消费、公费出国、公务接待费支出”等等,实际上大家关心这些问题的目的是什么?就是说,关注政府的预算支出是不是真正用到大家希望所支出的方面,特别是解决民生方面的一些问题。但是为什么现在政府难以公开“三公”支出呢?在于基础工作不到位。现在,财政上的预算科目没有这一项,政府支出中有“购置费支出”,这个范围很广,既包括汽车,也包括桌椅板凳,也包括办公用品、电脑、纸张等等,细还细不到每一项的支出。我们的外交有专门的支出预算,但是还没有细到多少人出国花了多少钱,都干了什么?这是今后要进一步细化预算科目,进一步明确预算支出统计的一个很重要的工作。
今年,我们在全国人大预算审查结果报告中明确地要求:“在预算经过批准之后的15日内向社会公开”。凡是提交到人大审议、批准的预算,都是可以公开的,通过财政网站、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但是我也可以坦率地告诉大家,今年即便公开了,也达不到大家要求的那么细。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在审查预算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求“在明年向人大报告预算时,要报告政府的基本建设情况和政府行政开支情况”。正在修改的《预算法》中,我们也明确地提出预算公开的要求,即“政府编制的预算、调整预算、决算、部门预算,经过批准后,都要向社会公开”。
这对于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增强预算的透明度,对规范预算的执行和监督都是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的。谢谢!
刚才还忘了说到绩效问题。现在财政部和有关部门对于某些支出项目的绩效考评进行了一些工作,包括对农业开支、农村合作医疗开支等等,都进行了一些考核。如何通过一个有效的渠道让大家知道,这应该是我们督促和推动部门应该做的事。如果进行考核了,考核的结果大家不知道,等于没有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在《预算法》的修改中,我们也有这样的规定,对某些社会关心的重点支出要建立绩效评估制度,这可以推动政府部门,不仅要完成预算,而且要注意资金的执行效果,这是很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