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10日电(记者吴歆张蔚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10日在北京表示,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是否会上升为法律正在进行研究,将参考国外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做法。
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10日举行主题为“人大立法、监督工作”的集体采访。李飞表示,从目前情况来看,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中国就非常重视公务员的财产申报制度,1995年制定了《县处级以上干部财产申报规定》,2009年又进一步规定了《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其中包括了对个人财产和其他有关情况报告的义务。
李飞说,至于公职人员财产申报今后是否会上升为法律,全国人大正在进行研究。制定法律的程序,一定要等到条件成熟,会有一个积累经验的过程。
李飞表示,官员财产申报还需要一些配套的制度做支撑。一是个人纳税,二是在信用体系、个人信用的制度建设方面都需要有配套的制度。这方面全国人大正在研究,使申报能起到约束作用,而且可以切实反映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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