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四川遂宁市市长胡昌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无障碍设施建设,不仅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更有助于促进老弱残等社会成员的社会参与和融洽,保障他们平等参与社会的权利,体现“人人平等”的基本宪法精神和“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近年来,我国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大中城市中盲道、坡道等大批无障碍设施的建成和使用,为老残病弱和其他社会成员更好地参与社会生活提供了方便。但由于此项工作起步较晚,我国多数城市无障碍设施的数量和水平与社会发展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以遂宁为例:遂宁现有残疾人28.05万,占全市总人口的7.63%。为方便残疾人参与各种社会活动,近几年对交通主干道、休闲广场路口基本进行了坡化,主要路段人行道设置了盲道,一些新建大型商场、公共建筑有了无障碍垂直电梯,公交车有老、弱、病、残、孕妇专座等。但无障碍设施按国家标准相当滞后,人们无障碍意识仍很薄弱,很多道路、车站、商场、公共建筑、公共广场、公园、厕所等根本没有无障碍设施。如各银行营业网点、办证中心、学校等残疾人进出较多的营业或服务场所没有无障碍通道;十字路口没有盲人过街提示音响;擦皮鞋摊点直接占用盲道,自行车、摩托车停放在盲道的现象还相当严重。
为此,胡昌升建议:首先,在城市无障碍建设和改造的规划设计中,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理念,将无障碍设施建设规划与设计和验收纳入城市建设工程技术评审与考核指标。其次,要加大《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的执行力度,对没有配套无障碍设施的任何新建和改建项目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予通过其设计施工图、不予颁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不予验收通过,确保任何新建和改建项目的无障碍设施与该建筑项目的主体设施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建设,从源头上抓好无障碍设施的普及工作。
胡昌升还建议,对已经建成的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城市道路和居住区没有建设无障碍设施或者无障碍设施不符合《设计规范》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应当按照《设计规范》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改造。对现有城市道路、国家机关的对外办公场所、学校、医院、邮局、银行、火车站、公共交通停靠站、公共厕所、公园、风景区和规模较大的商业、服务业单位的营业、服务场所等提供语音、文字提示、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影视作品和广播电视节目应加配字幕;图书馆应设置盲人阅览室等无障碍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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