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评论:央企不宜在楼市“搅局”

来源:新京报
2010年03月11日03:12
  一家之言

  日前,全国政协委员梁季阳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作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的发言:“由于房地产的暴利,许多与建筑业并不相干的企业蜂拥进入房地产市场,包括一些大型央企纷纷涉足房地产业并获利颇丰。”(据新华社3月7日报道)。

  在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部分央企主业经营遭遇困境,于是借助中央“拉动经济”的东风,大举进军房地产市场,128家央企中逾七成企业涉足房地产业。在2009年各地产生的90多个地王中,央企占了60个左右。进入2010年,央企拿地势头不减。1月份全国土地成交总价前10的地块中,有7宗是被央企或具有国资背景的企业拿下。

  有数据显示,央企中仅母公司和二级企业设立房地产公司的房地产资产总量,目前已高达1800亿元。

  作为一个独立自主的市场主体,进入房地产市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看上去似乎天经地义,许多央企也是这么自我辩解的。然而,央企并非纯粹的自由竞争主体,它拥有其他市场主体所不具备的各种特殊优势,其最大的优势就是超强的融资能力,包括银行和母公司支持。

  而且,央企也不像民营企业自我负责,对自己的行为不能完全承担后果,由此采取的市场行动并非完全遵循市场原则,其后果是不仅将自身陷入高度风险之中,也破坏了市场正常的规律。对央企一直愤愤不平的潘石屹,直接将央企拿地比作醉酒驾车,并直言“有些企业为了短期的利益,在制造泡沫。”

  一段时间以来,央企纷纷进入房地产市场,将短暂低迷的土地交易市场推向了新一轮的高潮,也使房价成了脱缰的野马。因为事实已经证明,一旦“地王”产生,周边的房价就会被拉起。房地产价格大幅上涨还会产生辐射效应,导致与其相关的其他资产价格的上扬,从而造成通货膨胀预期。

  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就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出了四项措施,其中之一是“大力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主业非从事房地产业的央企退出,无疑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好转。

  侯文学(大连银行职员)
责任编辑:刘士朋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