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预算,人大何需替政府说话
关于预算公开的问题,日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高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谈到预算公开是应有之意,不应该是去讨论的一个问题;他还指出政府预算公开的实际执行情况令人不满意,今后要进一步细化预算科目,增强预算的透明度。
从发言中看来,全国人大对于政府预算公开的态度是越来越明朗了,甚至认为去年广州财政局公开部分预算的做法也是很普通,政府早就应该这样做。但是,发言中有些地方还是使人有疑惑,提出几个问题聊供思考。
一、高强发言中既有指出政府“实际执行情况令人不满意”之语,但是也有不少是替政府说话,如把政府难以公开“三公”预算解释为基础工作还不到位、细目太多等等,似乎有人大身份与政府身份的混淆之嫌。相反,谈选民委托人大监督政府公开预算的公共意志却很少。
本来,这关系是很明确的:选民委托全国人大根据他们的公共意志制定并颁布《预算法》,并监督政府执行;人大不需要替政府作解释,却有责任向选民公布对政府执行监督的真实状况。
二、发言中说,“凡是提交到人大审议、批准的预算,都是可以公开的”。这是否说明还有一些预算是可以不提交人大审议、因而是可以不公开的呢?这又回到了公众早就关心的国家机密与预算公开的关系问题,而在他发言中关于修改《预算法》的介绍中完全没有涉及这个问题。
三、只提到政府部门编制的预算,没有提及项目预算这个所占比例大、最容易逃避监督的部分。在广州财政局公开部分预算问题上,这是受最多质疑的热点。新修改的《预算法》将如何处理这个问题,人们拭目以待。
四、修改后的《预算法》提出“所有的政府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但是并没有说所有这些预算都必须公开。
五、说政府目前难以公开“三公”支出,只是说基础工作不到位,没有提到预算的分类方法本身就有问题,如有经济学家指出经济分类法就始终没有在预算中出现。
另外,也没有说人大打算如何压缩“三公”支出预算。事实上,光是目前全国的230万辆公车每年就将近开支2000亿元,中国行政成本高居世界第一。可以说,“三公”消费问题一日不公开、不解决,民怨一日不止,而公开预算这一关就首当其冲。由于这“三公”与官员切身利益太相关了,早就应该成立特别委员会作专门的审议和监督,坚决杜绝一切推托之词。
六、关于《预算法》修改稿,说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但是“广泛”到什么程度?对“各方意见”的取舍原则是什么?这些都是选民最关心的问题。
七、即便公开,也达不到大家要求的细化,但到底是客观上不可能做到细化呢,还是目前暂时做不到呢?如果是后者,能否给出时间表、有点承诺呢?目前的说法是“今后要进一步细化预算科目”,到底“今后”到何年?“进一步”究竟会进到哪一步?这些都是典型的官场套语泛滥的例证。
问题多,是因为政府如何花纳税人钱是公共政治中比天还大的事情,不懂就问,这才是对自己负责。
(作者系第九届广东省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