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各级政府应撤销拆迁办
来源: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2010年03月12日06:44
网友“a635000”和“天堂翅膀”等人非常关注“拆迁新规”何时出台、官员财产申报会否立法、物业税是否征收等问题。就网友关心的这些法律话题,11日,记者邀请到我国著名民法学家、全国人大代表梁慧星一一回应。
谈拆迁新规:各级政府应撤销拆迁办
记者:国务院法制办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已结束,您认为拆迁新规有哪些东西值得关注?
梁慧星:第一请注意,这里说的是“征收”而不是“拆迁“,这是新规的一大焦点。只有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才能启动征收,商业用地则必须与老百姓谈判、协商,按照公平自愿的原则订立补偿协议,绝不能“假公济私”。今后,“拆迁”一词将退出历史舞台,建议各级政府取消拆迁办,设立征收补偿办。
第二大焦点是,当公共利益遭遇钉子户时,政府怎么办?我的看法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搬迁即可。
第三大焦点是,如果群众对是否属于“公共利益”争议较大,政府应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其他方式征求被征收人、公众和专家意见,决不能单方面说了算。
说白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其实是《物权法》的附属法,我认为新规在精神上与《物权法》是一致的,那就是不能让老百姓吃亏。
谈物业税:尚未进入国家立法规划
记者:70年大限到期后,我们的住房怎么办?《物权法》只规定了“自动续期”,但续期需要交钱吗,交多少?普通人能不能承受?
梁慧星:《物权法》规定的重点在于“延长”,目的是让老百姓安心,绝不会发生期满后不让人住的状况。而“自动”二字,意味着免掉很多手续费。
之所以没把续期交费问题写入,是因为几十年后的收费比例没法现在来定。到底是补交土地出让金,还是每年交租金,现在说这些都还为时过早。
我个人认为,随着国家日益繁荣昌盛,很可能几十年后政府会把民宅续期的费用全部免掉。即使收费,也是完全能够承受的,老百姓完全不必担心。
记者:居高不下的房价是今年两会上最受关注的问题,不少代表委员建议开征物业税来平抑房价,你对此如何看?
梁慧星:据我所知,物业税征收目前尚未进入国家立法规划。征收物业税必须慎重。否则,政府财政收入倒是增加了,普通购房者的负担却更重了,就可能把好事办成了坏事。
过去,我们对国家财税法治中的重大问题研究不够,老是变来变去,个人所得税法就存在这个问题。必须认识到,征税是公权,是国家利益所在,该不该征,物业税怎么征收、何时征,一定要通过立法来规定,而不是通过行政手段,这样才能保护税赋公平、程序公正。
谈反腐倡廉:赞成为官员财产申报立法
记者: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建议通过征收遗产税来调节贫富差距,你怎么看?
梁慧星:我认为目前征收遗产税条件尚不成熟。国家还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尚不具备发达国家的雄厚经济基础。征收遗产税需要完善实施金融实名制、建立个人信用体系杜绝隐瞒财产,还需设立专门的遗产评估机构等,这些在我国都还没有发展成熟。
记者:但有观点认为,开征遗产税之后,个人财产登记评估会随之明细化,有利于落实官员财产申报,打击贪污受贿。
梁慧星:开不开征遗产税,官员财产申报都得落实。这是两个问题。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官员财产申报进行了重申和明确,表明政府很重视这个问题。官员财产申报堪称是反腐的一把利器。我非常赞成为官员财产申报立法,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官员财产向社会公开将成为可能。
谈新法新规:今年我国将出台国际私法
记者:完善酒驾立法也是今年两会上的热点话题,你对此作何看法?
梁慧星:从法律上强化对酒驾的制裁是应该的。因为现在的情况是,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重了;以交通肇事罪论处,轻了。不少律师已上书全国人大,要求修改刑法,增设酒驾罪,我赞成。
记者:在国家将要出台的新法新规中,你最关注哪些?
梁慧星:社会法中的《社会保险法》、民法中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都对法律体系的形成起着支撑作用,今年应该加紧制定出台。《社会保险法》从1992年开始起草,已历时18年,历经三审,时间确实比较长,但这是社会转型过程中不可避免的。
随着中国全方位融入世界,涉外纠纷也越来越多,现有的《民法通则》已经跟不上发展的需求。今年我国将出台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这正是一部护航中国公民、企业涉外事务的国际私法。
嘉宾名片
梁慧星:
著名民法学家、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物权法》起草专家组组长、《合同法》起草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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