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12日电(人民网前方报道组)两会新闻中心邀请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两位全国人大代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一位负责人,结合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就加强诉讼监督、促进司法公正,与网民在线交流。
有网友提问:请问肖代表,在印象中,检察院是专门抓贪官的,可是在现实中,贪官往往很有势力,如果他的家人买通了法院的审判人员,获得轻判,检察机关岂不白忙活了,请问怎样才能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
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肖声回答说,看来这位网友对检察机关的职能很了解、也很熟悉。检察机关内部有一个机构叫反贪局,确实是专门抓贪官的,用法律术语讲叫查办职务犯罪,或者说叫查办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
肖声指出,检察机关抓了贪官之后,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对他的犯罪行为进行审判,也就是说,检察机关抓了贪官后有起诉权,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但同时,检察机关不仅有起诉权,而且对法院的判决也有监督权。这就是刚才很多网友都问到的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对法院的判决,检察机关也有监督权。
肖声表示,如果法院确实重罪轻判,或者说有罪不判,再或者说轻罪重判,特别是畸轻畸重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提出抗诉。所以,这位网友提出如何避免这种问题的发生,我看就司法机关内部来说有两条,一条是法院公正审判,再一条就是检察院敢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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