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12日电(人民网前方报道组)今日晚8时,两会新闻中心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和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肖声、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结合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就加强诉讼监督、促进司法公正,与网民在线交流。
人民网记者问,我代表人民网网友sunhw2007问肖声代表一个问题,让司法的公开化落到实处,应该对涉法涉诉上访申诉案件能够公开听证,让检察院监督、人民监督、社会监督。请问你们对涉法涉诉上访案件是怎么处理的?边打官司边上访的案件是不是不受理呢?打完官司再多次上访没用又该怎么办呢?
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肖声说,我首先非常赞同刚才这位网友提出的一个观点,这位网友提出要让司法的公开化落到实处,应该对涉法涉诉上访申诉案件能够公开听证,我觉得这个观点非常好,非常赞同。事实上,当前各级检察机关在处理涉检上访案件过程中,对一些重大疑难的涉检上访案件多数都采取了公开听证这种方式来解决。所以,我非常赞成这位网友的观点。这位网友提出了三个问题。我逐一地来回答。
第一个问题,请问你们对涉法涉诉上访案件是怎么处理的?昨天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同志在工作报告中特别强调指出,全国检察机关要把深入化解社会矛盾作为检察机关工作的一项着力点。曹建明检察长还提出,要建立健全涉检上访工作的长效机制,处理好涉法涉诉案件,处理好涉检案件是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包括我们辽宁省的检察机关,都把处理好涉检上访案件作为一项突出的重点工作,认真妥善抓好。比如在我们辽宁检察机关,处理涉检上访案件,对于普通的涉检上访案件,实行首办责任制,就是当事人来上访,第一个接待的检察官实行首办责任制,你接待这位上访人,你就要办理到底,直到当事人案结事了,不能今天让当事人找张检察官,下次来了就要找李检察官,这叫首办责任制。对于重大疑难的涉检上访案件,实行检察长包案制。检察院各位领导对重大疑难的上访案件要包案处理,而且也要一包到底,直到案结事了。
在接待上访中,每周还设立了检察长接待日,由检察长出面来接待一些多次上访、反复上访的当事人。对一些重大的疑难案件,还实行刚才这位网友说的公开听证的方式来处理重大疑难上访案件。另外还设立信访督察员制度等等。
第二个问题是边打官司边上访的案件是不是不受理。我觉得边打官司边上访是不是大可不必啊,因为你如果正在打官司,我认为,就没有必要上访。因为你在打官司的过程中,应该耐心地等待司法机关的司法裁决,不管您的案件是诉讼到法院还是到检察院在处理,正在打官司的过程中,我想,司法机关的正式裁决应该是还没有做出。司法机关的裁决可能对您有利,这你就不必要上访,如果司法裁决对您不利或者说用法律语言说您败诉了,这个时候再考虑下一步应该怎么做。如果司法裁决的理由很充分,法律事实的依据很充分,那么就应该考虑是否应该息访息诉。如果自己确实觉得非常冤枉,没有得到公正的处理,那么,您再采取法律的途径,或者是上诉、或者是申诉、或者是上访,依法采取法律的途径寻求司法救助。
第三个问题是打完官司再多次上访没用怎么办。我想要从两个方面思考。第一,如果打了官司是败诉了,又多次上访没有结果,我觉得首先应该审视一下自己所打的官司、自己所上访的这个内容是否合法、合理,自己审慎地审视一下。如果有关司法机关的处理决定、事实依据、法律依据都很充分,那么就要心平气和地对待司法机关的裁决和负责处理上访机关的处理决定。如果确实是非常冤枉,那么,我想,有一种办法也可以,检察机关的职责可以受理申诉。人民检察机关有信访工作的规定,到检察机关申诉当然也是两种结果。检察机关按照法律的规定,认为您的申诉没有道理,会跟您讲清道理,宣传法律;如果认为有道理,检察机关会帮助你提起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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