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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为破解“用工荒”支招:可以申请积分落户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3月14日00:18
  人民网宁波3月13日电(记者顾春、吴志清)从5月起,凡是在宁波创业、就业、并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或《暂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只要符合持证年限、工作年限、社会保险、居住条件、身体状况、信用记录等基本条件,均可申请积分落户。这是宁波市为吸引、培养和留住高素质外来务工人员,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结构,为转型发展提供人才动力而采取一项举措。

  据宁波市政府副秘书长杨胜隽介绍,为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权益,宁波市政府于2007年底出台《优秀外来务工人员户籍登记管理办法》,开始了实质性的探索。在经历专题学习考察、方案比对论证、深入调研分析、定向选点评估等阶段后,于2009年在江东区、余姚市两地试点并获得成功。在对试点情况总结完善的基础上,于今年2月正式出台《外来务工人员积分落户暂行办法》。3月10日,宁波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办法》的全面实施。具体落户工作将于今年5月全面铺开。

  《办法》规定,积分评估指标包括技术创新、职业资格、担任职务、素质提升、荣誉称号、社会公益、企业认可等方面。

  据了解,一批表现优秀的外来务工人员目前已完成落户,来自衢州的祝文剑就是其中的一员,他们将享受与宁波市民同等的待遇。此举将使遵纪守法、道德高尚且有一技之长的外来务工者有了新的盼头。
责任编辑: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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