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车辆没有后牌。裴睿 卢杰 摄 |
客管处稽查大队长被停职
该处要求所有人员执法时一律不得遮挡拆卸牌照
裴睿
本报讯 本报3月12日在A12版报道了南京市市政公用局客管处稽查人员,在一起查处黑车的执法过程中采取违规“隐蔽执法”,执法车辆没有后牌而受质疑一事。近日记者了解到,南京市客运交通管理处对该处稽查第三大队大队长作出“停职检查和1000元的经济处罚”的处理。
不少读者看到报道后致电本报,他们普遍认为,“隐蔽执法”已经存在争议,如果在“隐蔽执法”的过程中,执法人员又采取了明显违法的手段和行为,那更显然是错误的,执法部门不能以违法的手段查处违法行为。
据了解,当时在南京长途客运东站进行执法的是南京市客管处稽查第三大队。客管处事后对此事也进行了调查,发现稽查第三大队在执法工作中的确违反了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执法纪律要求,将执法车辆后牌照卸下。于是,南京客管处给予稽查第三大队大队长“停职检查和1000元的经济处罚”的处理。并将此处理决定在全处通报,要求所有执法人员在工作中,一律不得有拆卸执法车辆牌照、遮挡牌照等违法违纪行为。
(卢杰 裴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