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勇的儿子抱着父亲的遗像神情悲戚
市民自发赶来送烈士最后一程
向烈士脱帽致敬 据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报道,在昨日兰州“3·09”持枪袭警案中牺牲民警窦勇的遗体告别仪式上,中国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秘书长张存斗宣读了公安部《关于追授窦勇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的命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追授窦勇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的命令:
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民警窦勇同志在2010年3月9日参与抓捕持枪犯罪嫌疑人过程中英勇无畏,不怕牺牲,主动请缨,担任第一抓捕手,率先破门抓捕犯罪嫌疑人,不幸被犯罪嫌疑人开枪击中,身负重伤,全力抢救无效壮烈牺牲,年仅39岁。窦勇同志1999年从部队转业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始终牢记、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忠实履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爱岗敬业,秉公执法,顽强拼搏,无私奉献,创造了突出的工作业绩。长期坚持在巡特警第一线,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身心投入在工作中,不畏艰险,勇挑重担,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多次冒着生命危险抓捕犯罪嫌疑人。近年来,先后执行防暴处突任务600多次,参与侦破处置多起重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00多人,为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突出贡献。他立足本职,真心诚意地帮助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特别是在自身家境困难的情况下,能长期默默资助贫困学生,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他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三等功5次,多次获嘉奖。
特命令:追授窦勇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颁发奖章和证书,奖励人民币3万元。
公安部部长孟建柱
2010年3月15日
(来源:新华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