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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企业电焊工患尘肺 进厂受阻被指自动离职

来源:解放网-新闻晚报
2010年03月17日13:55

  猛烈咳嗽,医院一查竟已是尘肺

  要不是突如其来的一场猛烈咳嗽,吴新平或许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病得很严重。

  2006年年初,吴新平隐隐觉得胸闷、胸痛,但他并没在意。慢慢地,他开始干咳,刚开始时喝点水还能压下去,后来咳得人要跳起来,晚上基本无法入睡。吴新平觉得有些不对劲,当年公司组织职工体检,他把自己的症状跟医生描述,也拍了胸片,但他始终没有得到确定的答复。

  这次体检后,公司提出给他换一个岗位。吴新平突然觉得有些奇怪,过了一段时间,他私下跑到上海肺科医院进行检查。医生看着他的胸片,摇摇头,叹口气,只说了一句:“你的肺有问题的,可能是职业病,尘肺,需要专家会诊,你快叫单位开证明,住院检查。 ”

  从肺科医院到他在松江的家,要转五趟车,吴新平已经忘了那天是怎么回家的,只记得脑子里一直存着一丝幻想,“只是疑似,还没有确诊”。

  因为身体欠佳,吴新平的工作也断断续续,没有单位的介绍信,就没法到肺科医院住院检查,吴新平只得缠着公司领导开介绍信。他屡次去找领导,却始终被以“领导不在”、“印章不在”等理由推诿,这一拖就是一年多。

  2008年4月22日,公司终于同意让吴新平到上海市肺科职业病总医院住院检查治疗。对于吴新平来说,那是一段不堪回首的日子,身处一群职业病病人当中,看着他们用各种仪器维持生命,看到他们的家人眼神落寞面容疲惫,吴新平真怕他们的今日就是自己的明日。可那又是一段充满希望的日子,虽然需要配合医生做各种痛苦的检查,吴新平却始终抱有一丝侥幸,但愿不是职业病。

  当年5月13日肺科职业病总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中证实,吴新平患上电焊工尘肺壹期,属于慢性进行性加重的致残性职业病,不存在医疗终结问题。在这份诊断证明书中,医生提出了处理意见:要求吴新平调离粉尘作业岗位;继续治疗或进行康复性治疗;每年到医院复查,并进行致残程度检查一次等。

  吴新平懵了。

  为了养家,只得要求换岗上班

  2008年6月13日,上海市松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工伤认定书,认定吴新平的电焊工尘肺壹期为工伤。被确诊为职业病之后,吴新平好长一段时间都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

  家里仅靠老婆一个人在民工小学代课的工资实在难以维持生活,一个多月后,吴新平主动要求上班。

  “人事部门当时的一个领导称,给我一次性几万块补偿,让我自动辞职。 ”吴新平没有同意。不久,人事部门找他重签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中限定的用工时间从2008年5月 1日持续到 2010年 6月 30日。吴新平有些不解,在此之前,他已经跟公司签过一份合同,时间是从2008年1月到2011年12月。

  心存怀疑,吴新平在签第二份合同的同时,也保留了第一份合同原件,时至今日,他才想通:“公司算出来,我两年要进行一次体检,到2010年6月正好该复查。 ”他猜测,公司当时是为了不再承担医药费。

  2008年7月,在吴新平的强烈要求下,公司重新为他安排了工作——刨床。由于之前从来没有从事过这一工种,吴新平从学徒工开始做起,工资只有960元每月,但因为勤奋,吴新平很快出师,工资也涨到每月2000多元,他很开心。到了2008年年底,因为身体状况实在不行,吴新平经单位同意在家休息,每月领取上一年度的平均月工资。

  进厂受阻,却被指自动离职

  2009年3月1日,吴新平的假期到了,他回到单位要求继续上岗,但相关领导通知他,刨床岗位已满,若要上班,就去数控中心。吴新平无法胜任这样的工作,只得继续休假。在此期间,单位领导提出对他进行一定经济补偿,请他主动辞职,但因为赔偿金额未达成一致,谈判不了了之。

  2009年9月6日,上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伤残认定书,鉴定吴新平为七级伤残。

  2009年10月22日吴新平再次申请要求上岗,11月17日,公司相关领导通知他可以上岗,到仓库打包,吴新平兴奋地办理了新工作证。当他第二天去上班时,却被公司保安拒之门外,11月19日,当他再去上班时,同样的情况继续发生。

  11月25日,吴新平又接到公司通知,要求他去上班,但当他带好所有工作证件,依旧无法踏进厂门。2009年12月10日,他接到公司第三份通知。“你因工伤于2008年5月出院后,停工留薪期已经超过法定的12个月……公司曾多次通过面谈、电话等方式与你沟通复岗另行安排工作事宜……但你始终拒绝前来公司上班……对你按自动离职处理。 ”

  吴新平终于知道为何进不了厂门,“他们想通过这种方法开除我。 ”

  维权艰难,几经辗转才找到律师

  在休息的这段时间内,吴新平每个星期都要到公司签到,去的时候总是被碰到一些重复的面孔,时间长了,大家也熟悉了,交谈后才发现,大家都得了同样的毛病。

  30岁的石磊 (化名)看上去很嫩,却比吴新平先进公司,他跟吴新平的发病时间基本一致,而他早在2007年8月便被确诊为电焊工尘肺。确诊后被调离了原来的岗位,时而休息时而工作。 40岁的邱仕 (化名)比吴新平晚一个月拿到确诊报告,他老家还有两个小孩,至今不知该怎么跟家人提起。

  有着同样困惑的工友还有好几个,吴新平看着他们愁苦的脸,不知道自己在别人眼里是不是也这副模样。

  2009年7月底,张海超“开胸验肺”的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原本对法律和职业病并不熟悉的吴新平也因为相似的遭遇,关注起这一事件进展。看到张海超在各方做工作的情况下,获得了一次性伤残补助61.5万元后,吴新平也思考起自己和工友们的状况。

  为了找寻一个愿意代理的律师,吴新平和他的工友骑着借来的电瓶车跑遍松江区的每一寸土地,屡屡碰壁后,他们又将搜索范围扩展到上海市区。终于,在别人介绍下找到上海君莅律师事务所的李萍律师。

  吴新平、石磊、邱仕三人在李萍律师的帮助下,向松江区法院递交民事诉状,要求龙工公司承担导致三人职业病的损害赔偿责任,其中包括:医疗费和残疾赔偿金在内的20余万元,以及经法院鉴定后确定的后续治疗费用。

  本月25日,这三起案件将在松江区法院同时开庭审理。因为涉及鉴定,这条路势必很漫长,但吴新平等人充满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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