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偷拍校长称其“乱收费”敲诈50万“封口费”
一对夫妻为了让孩子上学,竟在校长办公室偷偷安装监控设备,摄录了所谓学校乱收费的证据,欲以此来让学校答应孩子上学。后因故未成。他们将视频交给了朋友蒋某,让蒋某把视频放到网络上曝光。谁知蒋某动了邪念,他直接联系校长,称掌握了“重要证据”,要求校长付给他“封口费”。
校长遭威胁 索要50万
2009年9月2日起,西安市某小学校长不断接到来自同一号码的匿名电话,打电话的人自称姓蒋,并说自己已经掌握了该校违规乱收费的证据,要求校方给他50万元人民币“封口费”,若不答应,则要在电视台、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上公布其掌握的证据。起初校长以为是无聊的骚扰电话,没有在意,随着通话次数的增多,校长才了解到,原来是学生家长秦某夫妇,想让孩子在该小学上学,来学校谈话时,趁自己不备,在自己的办公室安装了监控设备。企图通过其手中掌握的所谓学校乱收费的证据来要挟学校。而这些音像资料现在落入蒋某手中。
“狮子大开口” 4次被拒绝
蒋某起初以“开发专利缺少资金”为由,向校方索要50万元,校长没有答应;随后,他又向校方索要“6个入学名额”及未被录取的学生家长的联系方式,企图以5万元一个名额向学生家长出售,也被校方拒绝;蒋某仍不死心,又以给学生做校服1200套,每套70多元的基础上再加100元的方式索要财物,再次被拒。连续3次的计谋都没有得逞,蒋某做了“最后一博”,他强行要求学校以10万元的价格收购自己手中廉价字画,并限定期限,将钱打入指定的银行卡内,否则“要将视频资料曝光”。校方立即报案。
敲诈男子 原本系惯犯
昨日记者在碑林区检察院采访时了解到,检察院在审查案卷证据材料后发现,蒋某已经不是初犯了,早在1998年,蒋某就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出狱后他不但没有丝毫悔改之意,反而继续重操旧业。检察官向记者介绍说:“蒋某被释放后不久,就通过非法渠道购入大量器材,谋划与人合伙开设侦探公司,2009年5月,蒋某的朋友秦某想要通过密拍方式记录小学乱收费的事实,并向社会大众公布,就向蒋某借了监控设备,使用完后又寄回给蒋某。蒋某在发现了未删掉‘事实’后,遂萌发贪念,勒索校长。”
偷拍夫妇 违法不构成犯罪
目前蒋某已被提起公诉,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当记者询问秦某夫妇的做法是否犯罪、作何处理时,碑林区检察院公诉科工作人员称,秦某夫妇拍摄视频、录音的目的,是为了公布实情,看不惯社会上存在的某些乱收费的现象,而不是危害社会或他人,因此不构成犯罪。如果他们是与蒋某合谋敲诈,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检察官希望通过此事提醒家长,如确实遇到诸如学校有乱收费等违规行为时,为保护自己的正当利益,可以选择通过正常渠道向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揭发,切不可因小失大,使自己走上犯罪之路;学校在收到类似的恐吓、威胁时,也应及时报案,切不可存着怕影响学校声誉的心理,而纵容犯罪分子贪婪行为的滋生。本报记者 毛蜜娜 通讯员 李楠 刘宏 实习生 雷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