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被强令退出地产业 拿地热降温仍需利益博弈
来源:
中国广播网
2010年03月19日07:24
中广网北京3月19日消息(记者柴华季苏平)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7时03分报道,昨天(18日)下午,国务院国资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国资委新闻发言人杜渊泉再度重申并且明确:78家非地产主业央企要加速退出地产业。而就在三天前的3月15号,央企接连高价拿地一度引发社会热议。一面是国资委的三令五申,另一面是央企的接连拿地。地产乱象背后,究竟是什么紧紧牵动央企神经,让他们对房地产欲罢不能?国资委的举动又能否让央企拿地的热情有所降温呢?
昨天下午,国务院国资委非常少见地把记者们召集到国资委大楼里。短短不到10分钟的新闻发布会上,国资委新闻发言人杜渊泉再度重申了央企要规范地产业经营,非地产主营业务央企要尽快退出。
杜渊泉:有房地产主业的中央企业要带头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在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中发挥作用。处于调整阶段的中央企业集团下属控股或参股的房地产公司,要加快调整步伐,在完成阶段性任务后有序退出。
尽管现场并没有给予记者提问的机会,但这样少有的新闻发布会还是被外界解读为对近期央企频繁高价拿地的一种变相回应。
事实上,国资委力促央企房地产业务的重组计划至少已经进行5年了。资料显示,国资委在启动央企房地产业务剥离重组之时,恰巧赶上2006、2007年房地产市场繁荣,地产项目给企业带来了丰厚的利润。因此,那时央企的剥离项目很少,进入实际操作的只有中房集团受让华能房地产一项。
而到了2008年,楼市持续低迷,许多央企旗下的房地产公司业绩严重下滑,甚至变成负资产,那时房地产业务无异于是烫手的山芋,央企们纷纷挂牌转让。但随着房地产市场回暖,这个山芋不到一年就变成了蜜糖。2009年5月份到现在,在北交所挂牌转让的51个国资项目中,央企房地产业务转让项目仅仅只有1项。
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董藩指出,只要房地产企业存在高利润,央企就不可能放手。
董藩:最大难度在于国有企业仍然有自主经营权,有自主经营权就包括业务权力。在投放信贷的时候,国有企业占优势;上市的时候,又是国有企业占优势,现在没有什么法律依据,这是我们很为难的地方。
而这次对央企提出要求,也不是今年以来的首次了。1月8号,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就表示,央企要慎重进入股市、房地产和期货等高风险领域,已经进入这些领域的,要规范程序,严格考核。
到了1月22号,国资委公布了新修订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在计算企业税后净营业利润时,对企业非经常性收益,包括地产非主业央企的相关收益,都要减半计算。这也意味着今后即使央企从中获得了丰厚利润,央企领导人的业绩考核也将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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