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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梅林再诉重庆“黑老大”贪污索赔3889万元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3月19日08:40
  上海梅林和“黑老大”王天伦的官司远没有完结。

  继去年10月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王天伦之后,3月18日上海梅林发布公告称,其子公司重庆今普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今普)近日已向重庆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状,再次起诉王天伦,索偿3888.97万元。

  和上一次起诉王天伦在股权转让中侵权不同,这一次,上海梅林子公司重庆今普起诉王天伦的理由是“贪污”。

  再诉王天伦贪污

  王天伦在2009年7月23日之前一直担任重庆今普的法人代表和总经理,在去年的重庆“打黑风暴”中事发,因其垄断当地生猪屠宰市场,而被人称为“重庆屠夫”。王天伦与兄弟一手创建的重庆今普,短短几年便垄断了重庆生猪屠宰市场近41%的市场份额。

  上海梅林称,王天伦在担任重庆今普的总经理职务并负责重庆今普的日常经营期间,利用销售不入账、抬高商品进货价格等方式占用重庆今普资金,导致重庆今普账面存货与库存严重不符,造成重庆今普亏空3888.97万元。

  2月24日,重庆今普向重庆市五中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要求被告王天伦赔偿其造成的损失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3月15日法院正式受理该案件。

  这并不是重庆今普第一次起诉王天伦,在2009年10月30日,上海梅林便已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请求法院判令王天伦向该公司返还部分股权转让款计4530万元,依法查封、冻结王天伦持有的重庆今普33.55%的股权,进行资产保全。

  上海梅林证券事务代表3月18日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透露:“上一次诉讼法院仍在受理阶段,尚未最终判决。”在1月19日的开庭审理中,当时羁押在重庆的王天伦没有出庭,也未委托代理律师到庭。

  据了解,2009年12月30日,王天伦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八项罪名,已被重庆市五中院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罚金人民币1亿元。

  有意打造资产整合平台

  上海梅林与“黑老大”王天伦的渊源要追溯至三年前。

  上海梅林受困于罐头产品出口不振,急需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2007年8月,上海梅林与重庆今普合作,出资800万元,再加上无偿授予“梅林”商标使用权以及不低于5项新产品与加工技术,成立了梅林今普食品。2008年9月,上海梅林进一步从王天伦兄弟手中以8650万元购入重庆今普51%股权,成为重庆今普的大股东。

  并购完成之后,上海梅林方面乐观预计,在2009年合并报表范围内,生猪屠宰和肉类销售收入将超过2008年全年营业收入的50%以上。但由于重庆今普突然“出事”,上海梅林3月18日发布的业绩快报预计,2009年将亏损6838万,其中仅重庆今普计提减值准备就影响了母公司净利润-7346万元。

  目前,除寻求诉讼手段力求挽回损失以外,有迹象表明,上海梅林大股东光明集团也有意将旗下“爱森肉”注入上海梅林,将之打造成为光明集团猪肉资产的整合平台。上海梅林已因筹划重大重组事项而停牌。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食品行业研究员表示,“如果上海梅林胜诉,对重庆今普的控股比例将接近85%,而今普还有另一个国资背景的股东重庆农工商,王天伦的出局可以使今普的经营更规范,有较大的概率可以化危为机。”(每日经济新闻)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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