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沪籍人员也可申领《进沪车辆通行证》
来源:
人民网
2010年03月19日23:34
人民网上海3月19日电(记者包蹇)经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上海市人民政府决定,为保障上海世博会的安全顺利进行,自2010年4月15日起至11月15日,对进入上海市的机动车辆实行通行证管理。自即日起至世博会结束,公安机关将对进沪车辆审核发放《进沪车辆通行证》。
除上海市户籍人员所有的机动车辆(含上海市户籍人员所有的非上海市号牌机动车辆)可以申领外,非该市户籍人员所有的机动车辆也可以按照自愿原则到车主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
非该市户籍人员所有机动车辆申领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一是《<进沪车辆通行证>申领表(个人)》;二是车主本人签署的《承诺书》;三是车主本人身份证和《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原件;四是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原件。如机动车辆需由他人驾驶的,车主还应出具被授权驾驶员身份证(居住证)、驾驶证及《授权驾驶委托书》。
申领所需表格、《承诺书》、《授权驾驶委托书》可在受理审核的公安派出所和公安检查站现场办理点领取,也可在“中国上海”(www.shanghai.gov.cn)和“上海公安”政府网站(www.police.sh.cn)上自行下载。
另悉,全国其他省市也将于近期开展《进沪车辆通行证》发放工作。
上网从搜狗开始
民生视点
沈阳男子曾令军在这不足20平方米的厕所小家生活了五年,还娶了媳妇,生了大胖儿子……
今日热点
温家宝总理在记者会上表示,现在改革到了攻坚阶段…[详细]
汪成荣面临的奖金被收回再分配难题,并不是一个单一事件。[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