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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改卖地方式不再价高者得 停热点高价地交易

来源:新京报
2010年03月20日01:53

  北京出台一系列土地供应新措施,控制非理性竞价,将增普通商品房土地供应

  ●何时再安排入市根据市场情况而定,将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土地供应

  ●土地交易前设“地价合理区间”控制非理性竞价,本月即将启用新模式交易

  本报讯(记者马力)北京将暂时不再安排热点地区高价土地交易,以稳定土地市场。同时改进土地交易方式,不只是以“价高者得”。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昨日宣布,为促进北京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北京市出台了一系列土地供应政策新措施。

  热点地区高价地正在甄别

  昨日,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说,北京将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土地供应,暂时不再安排热点地区高价土地交易。

  对于热点地区高价土地如何定义?该负责人说,主要指的是近期地价和房价上涨比较快,上涨幅度比较大,土地供应资源比较有限的地区,“比如俗称"面粉比面包贵"的地块。”

  “面粉比面包贵”是业内对地价的一个通俗性说法,房地产市场中地价是“面粉”,房价是“面包”,“面粉比面包贵”即一个项目的地价高过该地区房价的现象。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热点地区高价土地正在甄别和确定。对于何时再安排热点地区的土地入市将根据市场情况而定。在房地产市场政策落实到位,发展比较平稳的情况下,再考虑择期推出热点地区的地块。

  土地交易不再“价高者得”

  同时,北京市还将改进土地交易方式。控制非理性土地竞价,将设立地价合理区间,增加配建保障性房和承担公益性设施建设等要求作为土地竞买条件,不只是以“价高者得”。

  对于土地交易方式将如何变化,这位负责人表示,在一块土地交易前,将委托专家和评估机构,根据这一地区目前的房价和地价进行综合评估,确定一个地价的合理区间。如果土地竞价超过了这一区间,仍然还有开发商要加价,就不再是“价高者得”,而是综合评定竞标开发商的资质、资金能力、开发建设规划,特别是配建保障房和承担公益性设施建设等内容,来确定最终竞得者。

  他表示,下一批在本月底前上市的住宅用地就将采用可控制地价的新模式交易。

  此外,北京市还将进一步加大闲置土地查处力度,对不按规定要求开工建设、违规囤地的房地产公司将禁止其参与新的土地竞标。

  背景

  全国两会刚闭幕,15日北京土地市场就涌现出3个新的“地王”。当日上午,远洋地产旗下子公司以40.8亿元竞得大望京1号地,楼面价达2.75万元/平方米,被认为是北京市场上新的“单价地王”。下午,这一纪录被刷新。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旗下北京世博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17.6亿元的总价竞得海淀区东升乡地块,楼面价2.90万元/平方米。

  此外,当日中信地产以52.4亿元的总价竞得大兴区亦庄地块,成为总价新“地王”。

  针对近日备受关注的央企“拿地热”,国资委前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将退出房地产业务。

  【关键词】土地出让金

  本报讯(记者蒋彦鑫)去年北京80%的土地出让金都用于廉租房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民生领域。日前,市财政局新闻发言人孟景伟表示,土地出让金纳入基金预算管理,并不在统计口径的“财政收入”范畴之内。

  随着土地市场交易活跃、土地出让金的节节攀升,有说法称,北京土地出让金占到财政收入近一半。地方政府助推地价上升,实则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

  针对去年北京土地出让金达900多亿元的说法,市财政局称并不属实,去年北京市土地出让金实际为494.17亿元。900多亿元只是合同出让价款的简单累加,由于开发商分期付款,拿到地后无力付款等原因,致使实际土地出让金和合同出让价款有很大出入。

  孟景伟说,北京市的财政收入不依靠土地出让金。通常所说的财政收入,指的是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主要由税收收入组成,比如个税、企业所得税等。

  而土地出让金收入是纳入基金预算管理的,与政府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相对独立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最主要的特征就是:收入一旦取得,必须专款专用,不能用于非指定用途,“由于统计口径不同,所以两者并不具备可比性”。

  孟景伟说,北京市土地收入纳入基金预算有着严格的管理程序。每年土地出让金收支预算和执行情况,需在市人代会上向人大代表进行全面报告,经市人代会正式审批通过后才能组织执行。近年来,北京的财政收入保持着高速增长,这主要是建立在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经济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以及发展环境不断改善的基础上,不依赖土地收入。

  民生支出

  26.5亿

  农业土地开发等

  38.5亿

  廉租住房建设

  319.46亿

  城乡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2.51亿

  国有企业改革安置费等

  土地出让收入要真正用于民生

  北京房地产市场的“地王”风波还在继续。继3月18日国资委关于76家央企退出房地产市场的表态之后,昨天上午,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和北京市财政局也就土地财政等问题给予积极回应。

  对北京前三个月土地收入的暴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曾赞荣表示,北京一季度已供应住宅用地670公顷,其中政策房用地400公顷。这意味着,北京一季度土地收入快要超过去年全年的一半,但绝大部分的土地供应给了政策性住房;而且,他特别指出,2010年政策性住房用地1250公顷,规划建筑面积达1600万平方米,同比去年增加60%以上。“一季度400公顷的政策房用地平均楼面地价不到3500元/平方米,和出让商品房用地相比,政府让利达300亿元。”

  的确,北京市加大保障性住房的供地和建设力度,让普通民众圆居住之梦,可谓善政。尽管“政府让利300亿”的说法似显不妥,毕竟保障房属于政府应尽之责,今天大举建设,是弥补欠账,而非让利于民。但总体来说,在保障房建设上,北京在全国应属前列。

  从政策性住房的建设进度看,在上半年争取完成全年的政策性住房土地供应,实现年内全部开工。而且,北京市今年确定要开工建设13.4万套政策房,竣工4.6万套,并使政策性住房建设用地占住宅用地50%以上,新开工建设政策性住房套数占全市新开工住宅套数的50%以上,在全部解决2009年12月31日前7.4万户正在轮候家庭的住房问题的基础上,建设6万套定向安置房。

  这样看来,这个规划有数字,有目标,有进度,公众到年底时,可以据此盘点这一民生承诺。就此而言,北京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上的种种举措,都属可褒奖的民生之举。如果各大城市都能在保障房建设上如此用力,民众对高房价的情绪就可以大大舒缓。

  另外,就土地财政问题,北京市财政局新闻发言人孟景伟给出了几个意味深长的数字:一,2009年北京市财政收入完成2026.8亿元不包含土地收入。这显然是在回应对北京“土地财政”的质疑;二,2009年北京市土地出让金实际为494.17亿元,而不是900多亿元,因为900多亿是合同价款,不是实际到位的钱。这个说法,违背了会计记账的基本原则:收入是按权责发生而非收付实现确认的。三,北京市土地收入完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除了20%用于弥补土地开发整理成本,80%用于民生支出。

  但看看他所说的4块民生项目:一是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等方面26.5亿元,占收入的5.4%;二是用于廉租住房建设方面38.5亿元,占收入的7.8%;三是用于城乡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方面319.46亿元,占收入的64.6%;四是用于国有企业改革安置费等方面2.51亿元,占收入的0.5%。

  这个“民生”的概念似乎大了点。将社会经济的所有问题都看作民生问题,的确没错,但泛化民生概念,有悖时下中央对民生内涵和外延的界定。北京市的土地出让金,只有7.8%用于廉租房建设,而绝大部分———64.6%用于“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农业土地开发似更应理解为政府为下一步征地而支付的前期成本。

  土地出让金80%用于民生,这无疑是对的。但更应不折不扣地用于民生,而不是将民生泛化。如果把北京市保障房建设和土地收入联系起来,令人担心的是,尽管北京市的保障房建设规划很美,但如果没有资金保证的话,会不会成为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要避免这一后果,就需痛下决心,拿出更多土地收入用于建设保障房。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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