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政府追认见义勇为英雄刘军为革命烈士
来源:
新华网
2010年03月21日16:30
新华网沈阳3月21日电(记者于力)日前,经辽宁省政府批准,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共产党员刘军被追认为革命烈士。
2009年6月24日午夜刚过,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办公室副主任刘军在单位加完班之后,驾车归途中,听见一个遭歹徒抢劫并被刺伤的女孩拼命呼救声,他紧急停车毅然冲上前去,与歹徒展开英勇搏斗,不幸被凶残的歹徒用尖刀刺中左胸部及左肩背部,经抢救无效,壮烈牺牲,献出了46岁的宝贵生命。沈阳警方在案发后23小时内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刘军临危不惧、勇斗歹徒、舍生取义的英雄壮举感动了社会各界。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中共辽宁省省直机关工委、沈阳市政府等先后追授他为“全国见义勇为英雄”、“优秀共产党员”、“辽宁省道德模范”、“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等光荣称号。
鉴于刘军同歹徒英勇斗争壮烈牺牲的英雄事迹,沈阳市政府和辽宁省民政厅向辽宁省政府报请追认刘军同志为革命烈士。根据有关条例规定,辽宁省政府决定追认刘军同志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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