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现金”剑指车险骗赔
来源:
山西日报
2010年03月23日07:31
5月1日起,我省产险市场超过1000元的单位赔款和超过2000元的个人赔款资金,将拒绝现金支付
一起损失不超过2000元的车辆事故,会产生上万元的保险赔付?听起来不合常理。但某些不法汽修厂的暗箱操作,会摆平这个原本不可能划上等号的算式。
从媒体曝光的案例看,不法汽修厂利用为被保险人代领车险赔款的机会,背地里人为制造二次事故,扩大保险事故损失,有时候会把2000元的损失夸大至上万元,多出来的赔款就悄悄流入不法分子的囊中。
山西保监局近日宣布,5月1日起,我省产险市场将对超过1000元的单位赔款和超过2000元的个人赔款资金,拒绝现金支付。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对保费收入占到产险业八成以上的车险市场意义重大。“零现金”支付将对车险市场种种骗赔行为的生存空间形成挤压,最终维护投保人的合法权益。
车险骗赔损害消费者利益
近年来,我省车险业务得到迅速发展。2009年,全省财产保险公司实现保费收入69.58亿元,其中车险一项就占82.2%。在激烈的竞争中,不少保险公司为方便客户,纷纷简化程序,与一些车辆修理单位签下“直赔”协议。所谓“直赔”,就是被保险人在车辆发生事故后,把车送到“直赔”修理厂,委托修理单位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所得赔款冲减应付的修车款。山西保监局财产保险监管处负责人介绍,这种索赔方式存在的漏洞,为部分不法分子相互勾结、制造假赔案提供了机会。
记者了解到,经常有一些机动车主在续缴保费时,发现车辆登记的出险额度明显高于实际出险额度。“我经历过修车厂家吃掉保险赔款的情况。”太原市机动车主马先生说,“车子出故障后,图省事把车辆交给了维修厂,当时对修车的具体费用并不关心,觉得保险公司反正会报销,结果第二年续保时发现,维修记录凭空多了,赔偿的金额也超出了自己的预期,这才知道有人冒领了保险赔款。”
山西保监局财产保险监管处负责人指出,不法分子骗赔行为得逞的重要原因,一是被保险人疏于防范,二是理赔程序存在漏洞,可能使不法分子编造虚假赔案或利用送修车辆扩大损失,领取额外赔款。这位负责人说,车险骗赔行为不但导致保险公司利润下降甚至亏损,还严重损害了保险行业的形象。同时,由于车险费率根据历史风险数据实行浮动制,虚假理赔案件增多会使车险赔款“水分”增加,将直接导致被保险人未来车险费率的提高。从长期来看,实际上是广大消费者最终为不法分子埋单。
“零现金”支付堵塞漏洞
骗赔行为令保险公司头痛,治理车险市场成为保险监管部门的监管重点。为严格管控资金支付风险,山西保监局要求从5月1日起,辖内产险公司全面实行资金的实名支付,从而提高资金支付环节的数据真实性,实现全省财产保险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
山西保监局表示,省内将逐步取消现金支付方式与转账支票等具有背书功能的支付方式。除1000元以下的单位赔款和2000元以下的个人赔款资金可使用现金支付外,其他赔款必须以转账形式转入被保险人、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或签订直赔协议的修理厂账户,实行“零现金”支付。这就压缩了不法分子在支付环节套取赔款资金的操作空间。
与此同时,针对车险理赔中存在的漏洞,山西保监局还采取了多种堵漏措施。对保险公司,要求其加强事故车辆赔付前的查勘定损。对“直赔”修理厂实行备案制,并要求保险公司在支付保险赔款后,通过电话回访或以书面方式告知被保险人,从而在理赔环节与被保险人实现对接。同时,被保险人还可以通过投保理赔自助查询系统查询理赔信息。山西保监局还计划加强对“直赔”修理厂的考核,一旦发现有不法行为,取消其“直赔”资格。
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都将受益
对于我省即将实行的“零现金”支付,机动车主们在接受采访时纷纷表示欢迎。
太原市机动车主马先生认为,“零现金”支付给了车主更好的保障。保险公司用网上银行转账方式,将赔款划入被保险人、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或签订“直赔”协议的修理厂账户,并通过电话回访或书面方式告知被保险人,这样的业务流程更加清楚。
车主赵先生也表示,“零现金”支付可以让被保险人直接与保险公司建立联系,减少修理方的介入,可以有效堵塞漏洞,防止车险骗赔的发生,也让车主对“直赔”起到了监督作用。
人保财险山西省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则认为,此次保险监管部门在全省财产保险行业中力推“零现金”支付管理,不仅有利于挤压车险理赔当中的水分,还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对保险公司来说,能够有效推动其加强内部管控,降低经营风险,提高经营水平。
本报记者张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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