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刘冠南实习生/沈云芳)昨天上午,广州市中院对华星学校告天河区卫生局违法行政一案,进行二审。此前,广州天河区法院对原被告双方“各打五十大板”。一审判决认为华星学校是违法办学,又认为天河区卫生局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原告学校的校长谢水兴,曾因开设免费班专门解决贫困外来务工子女上学难问题,而受到媒体关注。
谢水兴的起诉书称,被告作为卫生行政部门,无权对办学单位进行取缔,被告的取缔办学行为属于违法行政。据了解,谢水兴同时也将天河区教育局告上了法庭,理由也是对方违法行政。
■天河区卫生局:
是联合执法不是越权行政
在庭审中,上诉方天河区卫生局的代理律师宋儒亮认为:2007年取缔华星学校的行为是在区政府组织下,由教育局牵头进行的联合执法,主要目的是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令其在未取得办学资质情况下停止非法办学的活动。
对此,被上诉方华星学校校长谢水兴的辩护律师王旭阳认为:区卫生局作为卫生行政部门,无权对办学单位进行取缔。对于非法行政的质疑,区卫生局辩称2007年7月张贴的取缔公告仅仅是针对华星学校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经营学生膳食的违法行为,而不是该校的办学行为,因此不是非法行政。但是,上诉方并未出示证明华星学校非法经营学生膳食的证据。而谢水兴则表示学生平时不在学校用餐,所以不存在卫生局所说的非法经营问题。
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律师辩论一度陷入混乱,法官不得不几次出面维持庭审秩序。
■华星学校:
到底算不算学校?
在辩论阶段,双方围绕“华星学校有无办学资格”的问题展开了激烈辩论。
上诉方区卫生局认为,天河华星学校没有获得教育部门的教育许可,并不是法律意义上所认可的学校。而被上诉方谢水兴认为,华星学校是在教育局成教办牵头下,由他接管天河区宝山学校(民办学校)而来,拥有办学资格。“教育局每年还组织我们的学生体检,怎么能说我们没有办学资格呢?”谢水兴激动地说。此外,谢水兴还表示,从2002年开始学校连续5年向教育局上交申报材料,一直没有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