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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丰台民警配发执法记录仪 内容民警无法删改

来源:京华时报
2010年03月25日03:23

  民警将记录仪佩戴在胸前。本报记者蒲东峰摄

  本报讯(记者于杰)昨天,丰台警方向媒体展示名为“鹰眼”的现场执法记录仪。从今年2月开始,丰台警方为部分一线民警配发该记录仪。目前已配发313部,全分局共将配发1234部记录仪。该记录仪有录音、录像、通讯等功能,将记录民警执法全过程,所记录内容民警个人无法删改。

  从外观上看,执法记录仪是一个拳头大的“黑匣子”,上方有一个500万像素镜头,用来拍摄执法过程,镜头下方是开关和录音口,记录仪可与警用电台连接,进行对讲。记录仪背面有一个监控显示屏,民警可对拍摄内容进行浏览。记录仪充满电后可连续工作6小时。

  按照市公安局现场执法记录工作管理的规定,民警在警情处置、巡逻盘查、勘察现场,处理交通、火灾事故等执法活动中,要打开现场执法记录仪进行音频、视频信息采集。
责任编辑:李恺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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