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官员近日称,将进一步研究按家庭征个税,对此有专家认为短期内难实现 中广网北京3月25日消息(记者季苏平单亮)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7时30分报道,个人所得税,是中国老百姓最关注的税种,最近,有关个税改革的消息甚嚣尘上:先是有媒体曝光,个税起征点要提高到5000元;接着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表示,个人所得税按家庭为主体征收的政策正在研究中,据此媒体猜测个税起征点年内恐怕很难提高;而昨天又有学者疾呼,个人所得税按照家庭征收短期内难以实现。
上调个税起征点能做到公平分配吗? 个人所得税改革路在何方?记者、专家希望通过对一个普通中国家庭的个税案例剖析,探寻这条路径大致方向。
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李女士刚刚和身为银行职员的老公结婚,组成了一个普通的两口之家。家有财会人士,李女士对自己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门儿清。
李女士:我老公每月的工资是3500块钱,交税是130,我每月是2700,交税在50块钱左右。虽然我们两个人交的税加起来不到200块钱,但是现在物价这么高,这些钱多多少少对我们的生活也是有一些影响的。
6000多元的月收入在李女士生活的北方省会城市并不算低,然而一谈起要缴纳的房屋贷款和身在农村需要赡养的公婆,李女士着实觉得囊中羞涩。对她来说提高个税起挣点充满诱惑力。
李女士:因为收入越高购买力越强,如果收入不多呢购买力肯定就差一些。我们也不是不愿意多交税,但是从公平方面来讲的话,还是希望个税起征点能上调一部分。
那么目前个税起征点有上调的必要吗?上调起征点能真正做到公平分配吗?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员张斌算了一笔账,其实起征点越高,反而是收入多的人受益。
张斌:假设,免征额提高到3000,你少交1000块钱的税,实际上对应的税率是10%,就是少交100块钱;如果是一个收入5000的人他原来最高1000块钱税率是15%,就是他少交150块钱;对于收入一万块钱的人,他最高的税率是20%的话,少交200块钱。
个税按家庭征收需考虑很多因素 在调整个税起征点的呼吁之外,以家庭为单位计税的趋势在各个重要场合屡屡被提及。虽然李女士对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仅仅是一知半解,但她觉得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她将自己和同事做了一个比较。
李女士:因为我老公家是农村的,他爸妈没有什么固定收入,我们每月得往家里寄七八百块钱,负担也不小。我一个同事收入跟我是一样的,交的税也是一样的,但是她爸妈都在城里工作,而且退休工资也足够花,她就没有这方面的经济负担,所以这样算起来我们两个人虽然收入一样,但生活质量就相差很多。
到底什么是以家庭为单位征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邢丽简单介绍了以家庭为单位征收的个税制度。
刑丽:像美国有单身,单亲,已婚联合申报,已婚联合申报可能是把夫妻双方整个收入情况汇总起来,然后进行纳税。同时有很多的扣除标准,根据赡养人口情况,家庭要负担几个孩子,家庭就业人口的不同,考虑扣除因素。不像我们现在单一的2千块钱这样一个标准,更多人性化的考虑,可能会考虑到孩子的教育基金,老人的赡养等这些方面的问题,甚至生计扣除跟这些东西考虑在一起。
而在张斌看来,我国个税制度的改革,如果要体现公平,不仅仅是以家庭单位征收的问题,还需要考虑征收的时限问题。
张斌:以年度为单位确定整个纳税额,平衡月度之间收入不均衡家庭的收入负担。
李女士说,并不反对以家庭为基础推行个税综合改革的思路,但关键在于,这项改革何时才能推开,何时才能变成现实。如果这项改革一直处于探索阶段,不如先调整个税起征点,让老百姓得到一点实惠,毕竟这样一年能多收入2000多元。
李女士:总感觉雷声大雨点小,到底难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能真正落实,我们心里也有疑惑,期待着今年能有变化吧。
无论是张斌还是邢丽都承认目前推行以家庭为单位征收,存在很多障碍,可谓路漫漫其修远兮。
刑丽:一方面咱们现在是被动申报,家庭申报首先要求是一种主动性的申报,确实还存在一些其他制度方面的障碍。比方老人,也许老人不在了,这个人依然享有老人家庭方面的赡养扣除。在真正实施过程中,需要很多现实各方面的制度进行配套,要求不仅仅是税务部门都能做的,甚至牵涉到公安、劳保等一系列部门,这个过程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
此前有专家提出,按照1981年的800元个税起征点是当年平均收入水准的13.3倍推算,现在的起征点就应该是万元以上。面对经济的发展,推出动态的个税起征点也许是一个方向。各方专家也是呼吁,应该建立动态的调整机制,根据人们的收入水平情况,整个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情况,做一些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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