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女子把手机放到记者耳边大声播放声像音乐。 |
不断挑衅阻挠记者采访的百事公司人员。 |
南方日报讯(记者/刘冠南实习生/沈云芳)2009年百事(中国)有限公司陷入连串公关危机:“贿赂门”、“质量门”,甚至与其合作的中国天府可乐集团也在重庆法院控告百事,并提起巨额索赔。上述事件尘埃未定,昨日,百事(中国)有限公司又坐上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该公司被指控单位犯罪,涉嫌罪名为走私普通货物罪。与此案一同被提起刑事诉讼的,还有该公司的两名主管。
■指控
偷逃关税111万余元
昨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百事(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事公司”)及该公司雇员黄旭怡、林东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一案开庭审理。
据悉,涉嫌走私的货物为可乐制造原料可乐果提取物B,供应商为美国味可美公司。
2005年4月,被告人黄旭怡在审核百事公司向海关申报进口可乐果提取物B的应提交材料时,发现美国供应商提供的商业发票中该货物商品编码为1302开头,这一编码当时的对应税率为20%。而被告单位向海关申报时所用的商品编码为3302开头,该编码当时的对应税率为15%。如此一进一出,相差5%的税率,哪个正确呢?黄旭怡随即查阅了海关税则,证明对应税率为20%的那个才是正确的,那是否应该改正,以免逃税漏税呢?
黄随后向时任公司采购主管的被告人林东报告。林又将情况汇报给时任百事公司采购经理王奋强。王决定继续使用原来的商品编码向海关伪报这批货物。
为了掩盖伪报走私的事实,并逃避海关监督,被告林东授意下属联系美国供应商味可美,让其删除发票上的1302开头的编号。但是,味可美表示由于系统原因无法删除编号。双方最后商定在发票上增加百事公司方的错误编码即3302开头的。
根据公诉方的指控,上述3被告的伎俩被黄埔海关缉私局识破,并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现查明,从2005年4月至2007年9月,被告百事公司共计进口可乐果提取物B1万余吨,偷逃应缴税款人民币111万多元。
■辩论
个人行为还是单位犯罪
庭审中,被告单位百事公司的辩护律师认为,起诉书指控的事情是雇员黄旭怡、林东、王奋强3人私自的行为。3人中,以王奋强职务最高,但是他向辩护律师表示,没有将此事报告过公司高层,因此伪报编号的决定不是公司的旨意,不是单位犯罪。
对此,黄旭怡的辩护律师却又认为,黄作为一名普通员工,无法确认进口产品应该对应何种编码,因此其主观上不可能存在走私的故意。根据我国刑法,走私罪的成立必须以主观故意为前提。
对于辩护律师互相为自己的当事人辩解而形成的矛盾,公诉人答辩认为,被告黄旭怡、林东的行为是征得采购部经理王奋强(另案处理)的同意,以公司名义实施的,违法所得111万余元也由公司取得,因此构成单位犯罪。两名员工作为直接责任人也应承担责任。公诉人同时表示法庭需要注意一点,王奋强此人,海关方面曾经多次与其联系,要求其从爱尔兰回国就此事接受询问,但是,此人至今都拒绝接受海关调查。
此案从上午9时开庭,审至下午5时,审判长宣布休庭。
庭内反拴门庭外播音乐“封杀”记者
昨日上午,媒体记者从法院开庭公告得知此案后赶至法庭。本案的被告人黄旭怡和林东此前被取保候审,他们和百事公司的代表一起穿便装坐在被告席上,法庭因此不设法警。然而令人惊讶的是,百事公司竟然有30多人前来旁听,早早就挤满了法庭所有的旁听席位。两名办了旁听证的女记者想要站着旁听和搬来走廊的椅子进入法庭,竟然遭到百事员工的野蛮阻挠和恐吓。随后,百事的员工竟然从内插上门栓,把法庭密闭起来。
女记者克制地站在门外,把耳朵贴在门缝上继续旁听时,庭外的3名百事员工竟然在旁不断干扰和挑衅,甚至于拿着手机在记者耳边播放音乐。此举被其他记者用手机录像并斥责后,3人才有所收敛。
在下午庭审开始前,一名女记者早早地来到法院门口排队等候,并排在第一位。然而进入法庭之前,多名百事员工竟然用身体把女记者围住,继续阻止记者旁听。
在庭审的最后阶段,三被告的律师都为其当事人做了无罪辩护,律师发言结束后,百事员工竟然集体鼓掌。审判员为此制止说,“禁止喧闹法庭,不能鼓掌”。审判员话音刚落,有百事员工指着两位媒体记者,说记者有偷录音和拍照。当事记者立刻反驳,但最终被请出法庭。后经法庭查证,两名记者并没有拍照及录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