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房产局“掺水数据”被万元高价出售(图) |
红网长沙3月26日讯(记者 言娟) 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公布的二手房交易价格受到网友质疑,称其是“‘权威’的假信息”。房产局人士一再强调统计数据“真实无误”,但也承认公示价格确实有“爆低的现象”,与实际交易均价并不吻合。不过,有细心网友发现,这些掺了“水分”的数据,已在房产局官方网站连续公布了214期,并被以万元高价出售,至今仍在继续。
25日,有律师尖锐地指出,具有指导意义的信息若偏离实际,会对政府宏观经济决策产生负面影响,会导致“民众对行政公信力的信仰丧失”。
“权威”数据被连续公布了214期包年需收费
记者在长沙市房产局官方网站上看到,从2009年3月3号到2010年3月24日,长沙市房产研究中心(长沙市房产局下属单位)已连续公布了214期“长沙市房屋销售每日交易行情”。但在记者试图继续浏览“周报、月报”时,系统提示需要登录后才能查看。
25日,记者电话连线了长沙市房产研究中心。一位工作人员解释:“查看周报、月报需要成为我们的VIP订户,订阅费是1万元/年。如果需要的话,可以直接来房产局8楼办理手续。”另外,查看楼盘数据报告的价格为5000元/次;如果需要可行性研究报告,起价为3万元。
长沙市房产研究中心称,他们出售的楼市观察、交易行情等报告“权威、时效快”,“帮助企业和政府了解长沙房地产市场、把握政策取向,提供信息参考和决策依据”。
“不存在造假”的数据继续误导公众
记者在暗访长沙二手房市场发现,房产局公布的二手房交易价格与真实价严重不符,网上签约价更是可以“随口报”,“阴阳合同”现象非常普遍,二手房价格监管几成“真空地带”。
长沙市房产研究中心主任陈敦旭在接受红网记者采访时,坚称数据来源于房产交易系统,是买卖双方为避税而在电子合同上“申报”的成交价,是实事求是的。22日,陈敦旭在房产局网站再次坚称,网上公开的统计数据“是真实无误的”,“是交易合同备案时由买卖双方自己申报的真实业务数据,并不存在造假”,“是买卖双方故意报低所导致的”。
虽然长沙市房产局表示“正在采取许多措施来规范二手房交易行为和价格的申报”,但记者25日发现,房产局仍在继续公布这些数据。记者查证,3月24日长沙二手房交易行情为“交易51套,成交均价为2256元/平方米,其中住宅成交49套,成交均价为2193元/平方米”。一些“蜗居”网友再次质疑这些“‘权威’的假信息”,戏称“含水量太高了”。
对于二手房的考量指标,长沙市房产局网站上还有另外一个指数:挂牌均价。在长沙市房产研究中心发布的《2010年1—2月份长沙房地产市场的基本特征》一文中,“2月长沙二手房纯住宅挂牌均价为4845元/平方米”。而同期,房产局公布的二手住宅均价为2086元/平方米。对比这两个数字,发现交易价为挂牌均价的43%,相差一倍以上。
“只有‘挂牌均价’才是比较接近实际交易价格的。”25日,长沙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经理指出,“我敢100%肯定,房产局网上的二手房交易价格与市场实际行情明显不符。房产局不应该出售这些‘虚假数据’误导大家。”
众议:“假数据”如何更接近真实
“纳税价格与现实生活中的二手房市场价格存在的较大差异,导致其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存在很大问题,难以发挥二手房统计数据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也给众多购房的公众一个信息上的严重误导。”红网《百姓呼声》栏目联动律师、湖南骄阳律师事务所廖霄翔律师说。
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尹兰英律师认为,“《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是湖南省行政程序走向公正、法治的一大飞跃式的进步与骄傲。但一个行政政府部门,只认准程序,并且是在统计和实践操作中过于简单、难以取信的程序,而不顾实质上的数据和结果已远远的有所偏离,已越来越遥远的偏离真实性、偏离现实、偏离市场,偏离老百姓的依赖和信任,也偏离了政府部门作为统计数据公布部门的权威性和公示力,那么,这种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到底是进步还是落后?!”
“我个人是宁愿房产局放任二手房交易双方虚报成交价,不愿房产局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名义根据虚报的成交价发布有着统计意义的二手房交易价格。因为前者直接导致的尚只是国家税收的损失,而后者可能导致的是民众惯性质疑导致行政公信力的信仰丧失。”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李炎辉律师说。
“要我们房产局的统计数据绝对客观真实,基本做不到。但是要让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减少税收损失,房产局的统计数据相对接近客观真实也并不难。只两个字就可以了:勤政!”
李炎辉律师建议,“政府部门可以请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定期进行实地的、抽样的调查,又可以制定一些制度,让行政工作人员不要默许交易双方明目当胆地在申报柜台前‘决定’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