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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收费发公司收条 学生为政府欠账“埋单”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03月26日10:36
   中广网北京3月26日消息(记者张建亚杨雪雷)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8时38分报道,今年开春,安徽阜阳临泉县邢塘镇第一小学的学生们每人被学校要求交了260块钱,家长们拿到收条却发现,收条上居然是安徽省临泉东风调味品有限公司的入库单。钱究竟是谁收的?这莫名的票据又是怎么回事儿呢?

  在阜阳市临泉县邢塘镇第一小学,近几年,凡是在邢塘镇一小上学的孩子,每学期都要缴纳200多块钱的费用,一学年就是500多块钱。家长们对此很有意见。

  家长:都260,他讲想上就上,不想上随你。

  记者:都是缴260吗?

  家长:都是。

  安徽省从2007年开始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而邢塘镇第一小学为何一学年要收取五百多块钱呢?

  临泉县邢塘镇第一小学教师:学校老师没有一个人知道,是按墙上公示牌收的。

  经过多方调查,记者了解到收费的是临泉东风调味品有限公司的老板——陈子玉。他告诉记者自己是邢塘镇第一小学的法人。2001年,邢塘镇政府为建学校的教学楼,欠下了30万元的工程款,其中欠陈子玉8万元,因为无力还债,镇政府和他签定了一份协议书,陈子玉替镇政府一次还清所有欠款,镇政府把这所小学托管给陈子玉。并且托管协议的期限是:“长期”。陈子玉就是凭着这个协议书自行收取学生费用的。

  陈子玉掏出了原邢塘镇人民政府与临泉县东风调味品有限公司于2001年7月9日签定的托管协议。

  陈子玉:你看这手续就知道了,为什么我可以收这个钱。这个楼是我花30万买的。这个学校不是锁上门不叫上课了吗?他找我,我不要,但是没办法硬压给我了。要是不要就把路掐了,电停掉。

  邢塘镇第一小学虽然已被托管,但依然是公办学校。因此国家每学年还向每位学生提供300元的义务教育保障经费,而这些经费也都被陈子玉掌握着。

  临泉县邢塘镇第一小学校长:这是国家拨款。拨到陈老板那里。

  一方面国家负担着邢塘镇一小的教师工资和正常的教学经费,另一方面学校的托管人陈子玉自行收取学生每学期260元的费用。按目前在校的490名小学生计算,仅2010年春秋季两个学期他就能收到二十五万多元,几年下来,早就超过了政府当初的债务。

  由于城镇建设的需要,当年和陈子玉签订托管协议的邢塘镇政府已不复存在,现在邢塘镇第一小学所在地属于临泉县城关镇。去年临泉县城关镇政府曾提出支付陈子玉近160万元收回邢塘镇第一小学,却遭到了拒绝。

  临泉县教育局副局长曹亚斌:教育局是无能为力,要是完全把它解决掉,教育局是力不从心。

  一纸荒唐的协议,不仅让学生为政府的欠账“埋单”,也让国家的教育经费落入个人的口袋,这种荒诞的事竟然延续了多年,实在令人费解。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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