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人任先生将中介公司告上了法院。 宋南飞 摄 |
中介玩隐瞒,倒手吃差价12万
买方拨通房主电话后丑剧败露,中介竟依然强硬要求房主原价卖房
南京的一家中介公司精心策划了一场欲吃差价的丑陋闹剧,房子还没过户便私自提前卖出,而一买一卖的差价高达12万元。但没想到,买房人任先生无意间的一通电话,将丑剧曝光。更离奇的是,前天中介还把卖方告上法庭,要求卖方按原价卖给他;而就在前几天,买方已把中介告到法庭,认为中介欺诈,要求索赔。
买方遭遇:
在中介见到了房主“表哥”
3月18日,对于任先生而言很重要,这一天,他就要正式和房主签约,购买他看了好几天的一处房子。该房子位于南京秦淮区风光里,面积近130平方米。按照计划,如果当天签约顺利,他就会将自己和父亲现在分别居住的两套房子给卖掉,然后换购这套房子。3月18日下午3:00,在这家中介公司的通知下,任先生准时来到了位于五台山附近的办公地点。
“这是卖房人的表哥,他可以全权代替卖房人黄小姐签约。”一见到任先生,这家中介公司的小汪就开始介绍起身边的一位男子。随即,这位自称房主“表哥”的人,便拿出了风光里房子的房产证。 接下去,双方沟通之中,“表哥”在“表妹”标注的“155万”购房款的基础上,又主动砍价,砍下了3万元。这样标价155万的房子,已经降价到了152万元。
就这样,任先生在中介公司的见证下,与“表哥”签约了,而“表哥”不仅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还写下了“表妹”(房主)的名字。任先生则缴纳了两万元的购房定金给他。
双方约定,任先生要在3月25日前,首付60万元,其余钱款在4月20日前付清,并完结房屋过户手续。
房主惊讶:
从来没有什么“表哥”
离交首付的日期越来越近,任先生的老伴却突然有些不安起来,因为在过去从看房到签约的半个月的时间内,真正的卖主黄小姐怎么一直没有出现。在一位朋友的帮助下,任先生查到了卖房人黄小姐的联系电话。
接到任先生的电话,卖房人黄小姐显得非常惊讶,她告诉任先生,自己的房子确实是在3月18日卖出去的,但买房人的名字是一位叫胡芸的女子,而售价也不是152万元,而只有140万元。在电话中,黄小姐反复强调,她没有什么“表哥”,也没有委托任何人处置她的房产。
记者调查:
胆大中介居然先卖后买
3月28日,黄小姐将自己房子“被低卖”的遭遇发到了网上。记者随即展开了调查,这家中介公司的操作手法逐渐清晰起来:3月17日,一位自称胡芸的购房者来到中介公司,与卖房人黄小姐达成意向性购房协议,中介公司要求卖房人黄小姐将房产证由中介公司保管。3月18日下午3:00左右,任先生来到中介公司,碰到了房主的“表哥”,在看到产权证之后,随即以152万元的价格购买了风光里的房产。记者根据对“表哥”的姓名查证,其真实身份是中介公司的股东。在南京市工商部门查询的公司信息中显示,这位房主的“表哥”占有该中介公司40%的股份。
2个小时后,也就是3月18日下午5:00,风光里房产的真正房主黄小姐来到中介,此时“表哥”又自称为另外一位买房人“胡芸”的弟弟,姐弟俩声称,他们的老父亲需要买房,于是,两个人就以姐姐“胡芸”的名义,顺利以140万元的价格从黄小姐手中签约购买了风光里房产。
就这样,在两个小时之间,在这家中介公司内,一套房子在同一个人的手上,就被卖了两次,而房屋价格竟然神不知鬼不觉地相差了12万元。记者还留意到,相差12万的两份房产买卖合同,填写笔迹都一模一样。
律师说法
中介做法涉嫌不当得利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严国亚主任律师指出,在该起交易之中,这家中介公司存在不当得利的行为,因为作为中介公司在提供中介服务的时候,应该遵循信息对称的原则,而这家中介公司则有意隐瞒了真实信息。另外中介公司冒充房主亲戚,将不符条件的房产私自进行转让,这一做法也明显违规。然而让记者颇为诧异的是,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前天,风光里小区的实际房产拥有人黄小姐,突然接到了秦淮区法院的通知,要她去应诉,原来中介公司股东的“表姐”将她告上了法庭,要求她履行合同,将房子以140万元的价格卖给她。同时,记者了解到,任先生也在3月30日,正式向玄武区法院提起诉讼,诉中介公司使用欺诈手段,使其无法购买中意的房产,并提出索赔要求。
宋南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