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讯(记者李平通讯员吴晓军)昨日,广西治爆缉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布《群众举报涉枪涉爆涉刀违法犯罪奖励标准》,对举报有功人员最高给予2万元重奖。
据了解,全区公安机关从3月10日至12月31日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自3月10日专项行动开始以来,我区各级公安机关采取严打、严治、严管、严防等有效措施,有效打击和防范涉爆涉枪涉刀违法犯罪活动,已立案查处涉枪涉爆涉刀违法犯罪案件22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27人,收缴炸药1032.1公斤,枪支90支,管制刀具936把。为推进全区治爆缉枪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广泛调动群众参与治爆缉枪专项行动的积极性,特别制定了《奖励标准》,标准如下:(如图)
公安厅要求各地要参照《奖励标准》,制定、发布本地的举报奖励标准。对群众举报到公安厅的相关违法犯罪线索,经有关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由公安厅依照《奖励标准》给予奖励。自治区公安厅举报电话:0771-2892306,0771-2892312。各地举报电话:110。
作者:李平吴晓军 (来源: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