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授予曾庆香“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来源:
新华网
2010年04月04日09:30
新华网南昌4月4日电(记者林艳兴)清明节前夕,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政府举行颁奖仪式,授予曾庆香“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曾庆香家属领了证书和1万元奖金。
3月9日晚,曾庆香和妹夫刘弟元途经北京六环路小汤山路段时,发现正前方一辆大众甲壳虫车失去控制翻在路边,两人不顾高速路上的危险,停车迅速将事故车上的央视女记者刘薇救出。曾庆香一边让刘薇给家人报平安,一边让刘弟元报警。正在这时,一辆夏利车因失去控制也发生车祸,曾庆香和刘薇又跑去救援被困人员。不料,一辆金杯车飞驰而来,将他们撞出10多米远,两人当场遇难。
曾庆香见义勇为的事迹产生了广泛和深远的影响。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75号《江西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办法》,赣州市人民政府授予曾庆香赣州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此前,信丰县人民政府已经授予曾庆香“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共青团江西省委授予其“五四青年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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