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贴签疫苗”事件定论
卫生部通报:疫苗“违规但合格”
15患儿均未接种过“贴签疫苗”,卫生部承认已造成“疫苗信任危机”
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6日通报山西“贴签疫苗”事件时指出,有关媒体此前报道的15名患儿均有疫苗接种史,但均未接种过报道中所说的“贴签疫苗”。据介绍,3月17日有关媒体刊登了“山西疫苗乱象调查”的报道后,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派出相关专家和工作人员,并由中华医学会选派临床专家,共同组成调查组赶赴山西,从3月19日到4月1日对报道涉及的患儿、疫苗和有关情况进行现场调查。昨天的通报会公布了三项调查结论,新闻发言人邓海华承认,“这次事件客观上已经造成了全国范围内广大群众对疫苗的信任危机,冲击了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的正常开展。”
结论一:“无关”
3患儿病情与疫苗相关但种的不是“贴签疫苗”
此次调查中,儿科神经内科学、感染症学、临床免疫学、血液病学、流行病学、疫苗学等多学科权威专家,集中调阅了15名患儿的病历和相关资料;赴太原、阳泉等7市11个县区,对11名患儿逐一访视诊察,对4名已病故患儿的家属进行访谈,确认3例患儿所患疾病与疫苗接种有关,其中1例接种麻疹-风疹二联疫苗后发生过敏性紫癜,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1例服用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后,出现急性弛缓性麻痹症状,不能排除与接种疫苗的关系;1例接种乙脑减毒活疫苗后发生接种部位红肿痛,属于一般反应。
邓海华说,其他12名患儿所患疾病与疫苗接种无关,其中4名病故患儿的诊断,1例为流行性脑脊髓膜炎,1例为癫痫、癫痫持续状态、遗传代谢病,2例为疑似病毒性脑炎伴中枢性呼吸衰竭。其他8例也都有明确诊断。
结论二:“安全”
没有发现“贴签疫苗”有安全问题
据邓海华介绍,我国疫苗分为一类和二类。“贴签疫苗”发生于山西省疾控中心与北京华卫时代公司合作期间的2007年4月至2007年9月,仅涉及第二类疫苗,即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疫苗。调查期间,调查组收集和整理了2006年以来山西省疫苗的整体资料。调查发现,2006年至2008年期间,山西省主要的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水平总体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率没有出现异常升高,在时间、地域、疫苗种类分布上也未出现聚集现象;疫苗异常反应报告发生率未超过国内外监测报告水平。
另据通报,2008年11月和2007年11月的两次权威检测中,10个批次“贴签疫苗”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有关药品标准规定。
邓海华在通报会上表示,“没有发现有关媒体此前报道的山西省‘贴签疫苗’存在安全问题。”
结论三:“违规”
除了违反招标程序外还“乱贴标签”
通报指出,疫苗生产者北京华卫时代公司的法人代表是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会的副秘书长,而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是在民政部注册、卫生部业务主管的社会团体。按照有关规定,卫生部业务主管的社会团体不得在名称前冠以“卫生部”的字样,更不得以卫生部的名义对外开展活动。
通报指出,山西省疾控中心与北京华卫时代公司合作经营期间在疫苗管理上存在一定问题。此前,山西省政府通报指出,山西省疾控中心与北京华卫时代公司合作中有违反招投标程序、违反人事管理规定等问题。除山西省政府所提及的问题外,山西省疾控中心还存在未经批准并违反操作技术规程在部分疫苗包装上加贴标签、下发的免疫方案涉及具体疫苗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等问题。邓海华表示,“无论涉及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坚决依法处理。” 综合新华社电
延伸
6名患儿有望得到补偿
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副局长于竞进表示,这次媒体报道的15例患儿,其中有6例以前已经通过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系统发现,是卫生系统所掌握的,包括诊断跟疫苗相关的3例。其他的9例,系统没有报告,但是这次全部排除跟疫苗接种有关。对于异常反应的病例,我们国家出台了一些规定,补偿办法以及标准由各省级人民政府确定,所以应该按照山西省的相关规定,对相关的病例做出补偿和相应的处理。
回放
3月17日,媒体报道《山西疫苗乱象:百儿童不明病因致死致残》,山西卫生厅表示未接到报告,卫生部介入调查。
3月20日,媒体报道,山西省疾控中心主任栗文元已于2009年12月提前退休。随后,栗文元前往澳大利亚旅游,至今未归。
3月21日,山西疾控中心被免官员揭露疫苗内幕:田建国控制的私营股份制企业华卫公司冒充“卫生部企业”,官商合谋垄断了山西省疫苗,制造高温暴露疫苗。
3月22日,山西多位家长以及实名举报的陈涛安收到了恐吓短信,当天傍晚时分,这些家长又接到不明电话。
3月23日,山西省政府召开了第一次新闻发布会。整个新闻发布会只有十多分钟。
3月24日,山西组织专家重新分析涉事病例,警方受理恐吓事件。
3月28日,山西再次抽调医学专家成立调查组。
3月29日,中华医学会选派8名专家介入山西疫苗事件调查。
京华时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