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电摩之后,福州不少店家现在只卖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4月7日讯 (本网记者 阙文龙 王勋 张伟 黄珊 郑建彬 通讯员 许流钦 实习生 郑孜菡/文 毛朝青/图)昨日下午,福州市委、市政府召开城区交通管理综合整治工作动员部署大会。会议透露,今年4月10日起,福州城区所有电动车销售店暂停销售电动车,等到《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出台后,质监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公布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目录,到时工商部门将重新核准登记,对符合标准的经销商发放营业执照,允许其销售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据福州市相关部门不完全统计,目前福州城区销售电动车的有400多家店,经工商部门核查,没有一家电动车销售店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电动车销售,也就是说,目前城区销售电动车的商家都不具备销售电动车资质。
【整治举措】
公务员要带头不买不骑“电摩”
昨日的动员部署大会上,除了4月10日起全城暂停销售电动车外,福州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教育公务人员、教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带头不买不骑超标准电动车,带头置换超标准电动车。同时,对整治积极性不高、影响整治工作成效的单位和个人,加强教育、限期整改;对整治工作不力,甚至造成较坏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其责任,并把集中整治绩效作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等各类先进的重要条件。
下月起鼓楼区“限电限摩”
会上,福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王鑫表示,福州城区将分步骤实施“限电限摩”,其中,鼓楼中心城区将从今年5月份开始“限电限摩”。
会议还透露,贸发部门将尽快制定超标电动车置换方案,环保部门将制定电动车废旧电池回收管理方案,质监部门将会尽快提供第一符合标准的电动车目录。
占道卖车罚款千元
根据福州市委、市政府交通综合整治的统一部署,记者昨日从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了解到,从昨日起至2010年12月底市城管执法局也开展了路面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根据整治方案,占道销售电动车、二手车,将被处以1000元的罚款;摩托车乱停放,每次处罚50元。
【记者调查】
多数车商清车出店
面对即将施行的“停售令”,新蕾电动车的负责人林女士说,福州市政府整治电动车的消息发布后,他们的几个门店,一辆车都没卖出去,市民不敢买,商家也不敢卖,所以,即便政府要求“暂时停售”,对他们也没有实质性影响。而且,从上周起,他们已经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把店内所有的“电摩”全部移入仓库,不在门店内展示。记者随后在新权路的新蕾电动车门店里看到,偌大的卖场里,仅有几辆符合标准带脚踏的电动车。
“清店”的不仅仅是新蕾,在同一条街上的心艺、路易达、普利斯通等多家电动车门店,也上演了“空城计”。当记者以顾客身份进入心艺车行时,销售人员直言说,现在政府不给“电摩”上牌,因此,他们把这些型号的车辆搬回仓库,如果想要车,只能看产品介绍,没有现车。一旁的普利斯通车行门口,商家索性贴出了一则告示,告知只有购买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才能允许上牌上路。
厂家“退货”反应不一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对于电动车销售商来说,他们更关心的是手中积压的剩余电摩,厂家会不会如数回收?“从积货这块看,商家不一定有损失,因为多数厂家都接受退货。”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电动车商家告诉记者,国内的一些电动车厂家在福建的布点,绝不仅仅是福州,周边的设区市,也有专卖店和经销商,他们回购这些车后,再就近运到周边的宁德、泉州等地,只要支付中途的物流费用,其实损失也不大,因此对此事比较好商量。但也有商家表示,究竟是否同意退货,有的厂家始终没有明确表态,只是说等政策明朗后,再做协商。
部分商家开始置换旧电摩
对于福州城区超过50万辆的电摩,政府提出了回购的处理方案,但由于补贴标准还未出台,车主们还在观望。记者采访中发现,一些商家已经先行一步,在店门贴出了回购声明。
新蕾车行的“电动车置换方案”是,“电动自行车每辆200~300元,电摩每辆300~400元”。该门店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经销商的安排,如果车主们想要更换电动自行车的,可以先在门店内填写申请表单,待具体置换方案细则出台后,再通知客户前来换购。
普利斯通车行的工作人员说,现在他们也在做置换准备,该店的初步方案是,只要顾客在店里买符合国标的电动车,他们就以每辆三四百的价格回收。
电动车标准仍是问题
对于福州市征求意见稿中继续按照1999年出台的“时速20公里以下,车重40公斤以下”的标准,许多电动车商家仍然呼吁政府适当放宽。
有店家指出,时速不超过20公里,这个标准执行起来并不困难,技术上很容易达到,但“车重40公斤以下”,对于很多厂家确是一道门槛,因为经过十几年的技术改进,电动车的材料、电池等都有所改进,整车重量控制在40公斤内,厂家根本没有对应的现成生产线,需要重新设计、研发。
“整车重量重一点,并不影响行车安全,更何况根据1999年的标准,车重也只是推荐性指标,因此希望在车重方面,政策给予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