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有望在欧盟成员国获保护
来源:
中国广播网
2010年04月12日10:23
中广网北京4月12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与报纸摘要》9时14分报道,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司长武津生在刚刚结束的"2010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发展论坛"上透露,我国10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有望在欧盟27个成员国获得有效保护。详细情况连线记者汪群均。
主持人:将获得欧盟27个成员国地理标志保护的10个产品都包括什么?
记者: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司长武津生透露,我国与欧盟在2006年启动了地理标志产品"10+10"互认试点项目,也就是我国推出10个地理标志产品,欧盟也推出10个。如果互认试点成功,我国10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将在欧盟27个成员国获得有效保护,包括:陕西苹果、龙井茶、龙口粉丝、镇江香醋、盐城龙虾、琯溪蜜柚、金乡大蒜、东山白芦笋、平谷大桃、蠡县麻山药。目前,欧盟的相关审核已进入最后阶段。不出意外,这10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今年就能通过欧盟的认证,并获得欧盟27国的保护。同时,我国也在审核欧洲的10个地理标志产品,将在适当的时候对其实施保护。包括:阿让李子干、帕尔玛火腿、苏格兰养殖三文鱼以及5个地理标志产地生产的两种橄榄油和五种奶酪。
主持人:什么是"代理标志"产品?目前,我国大概有多少产品获得了这个称号?
记者:"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包括:一是来自本地区的种植、养殖产品;二是原材料来自本地区,并在本地区按照特定工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自1999年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以来,我国已对1008个产品实施了地理标志保护。其中,国内产品1007件,国外1件。范围涉及白酒、葡萄酒、黄酒、茶叶、水果、花卉、工艺品、调味品、中药材、水产品、肉制品以及其他加工食品等多个领域,产地范围遍布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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