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日涨4000涉嫌违反价格法
来源:
检察日报
2010年04月13日02:01
“一个晚上每平米突然涨4000元,谁能承受得起?”4月11日,北京市朝阳区两幢楼开盘引爆上千人的纠纷。4月10日晚,购房者被告知两楼价格分别为均价2万元和2.4万元左右,可4月11日开盘时,2万元的变2.4万元,2.4万元的变2.8万元(4月12日《京华时报》报道)。
商品房属于自主定价范围,但自主定价并不代表可以随意定价。我国价格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房价日涨4000元,明显违反了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违反了将生产经营成本作为定价的基本依据等规定。
虽然一直以来不少开发商涉嫌违反价格法,但很少有相关部门主动对开发商涉嫌违法行为进行调查。这是民众在房价飙升中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对日涨4000元等涉嫌违反价格法的行为,相关部门是不是该出手了?
(徐经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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