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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家人送精神病院后出家续 撤销告心理医院

来源:南方日报
2010年04月14日09:18

  南方日报讯(记者/刘冠南)年轻貌美的邹宜均因家庭纠纷,被家人以精神病为由送进精神病院。邹宜均逃出后,身心备受折磨,出家为尼。此后,她将广州白云心理医院告上法庭。但邹宜均后又以个人原因为由向白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广州白云法院已裁定准许撤诉。

  邹宜均告诉本报记者,原因一是律师方面出了问题。帮她代理此案的黄雪涛律师,迟迟不回,并告诉她可以缺席审判。邹宜均认为案件胜诉的概率大大降低。

  “撤诉原因二则是涉及我人身安全的考虑。”邹宜均说,由于有被抓进精神病院的切肤之痛,自己又比较了解家人,所以她现在不单独到法院开庭。

  被问及撤诉以后,还能不能再以同样的案由向法院起诉,邹宜均乐观地说:“不用太失望,不用太悲观。以后有很好的因缘,会再起诉。”

  案情回放

  正常人被强送精神病院

  2006年10月,邹宜均去扫墓时,被人强行送至广州白云心理医院,医院诊断她是无自知能力的精神病人。后医院又将她转移到别地禁锢了三个月。

  2009年3月2日,邹将母亲、二哥以及广州白云心理医院一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和名誉损失费合计1万元,并赔礼道歉。

  邹宜均称,她住进广州白云心理医院的次日,她账户上的23万元存款就被转至她母亲的账户上。律师认为,此案是邹的家人以占有财产为目的,而强行将她送进精神病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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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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