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船主可通过两岸指定经营主体招收大陆船员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10年04月14日10:38
中新网4月14日电 国台办发言人范丽青14日就“海峡两岸渔船船员劳务合作协议”表示,根据规定,双方应在协议签署后尽快交换经营主体名单。台湾船主可通过两岸指定的经营主体尽快展开招收大陆渔船船员工作。
国台办今日上午举行例行发布会,有媒体提到“海峡两岸渔船船员劳务合作协议”已于3月21日生效,但是据报道显示,到目前为止还是没有两岸合法中介机构来签约,以致大陆渔工无法赴台。
对此,范丽青说,根据《海峡两岸渔船船员劳务合作协议》规定,双方应在协议签署后尽快交换经营主体名单。此前,大陆业务主管部门已于3月5日将大陆11家经营主体名单通告台湾方面。台方于3月23日至4月7日期间,陆续分4批将7家台湾经营主体名单通告大陆有关方面。大陆业务主管部门已将台湾方面的名单及联系方式通知大陆经营公司,并上网公布。台湾船主可通过两岸指定的经营主体尽快展开招收大陆渔船船员工作。
上网从搜狗开始
民生视点
沈阳男子曾令军在这不足20平方米的厕所小家生活了五年,还娶了媳妇,生了大胖儿子……
今日热点
温家宝总理在记者会上表示,现在改革到了攻坚阶段…[详细]
汪成荣面临的奖金被收回再分配难题,并不是一个单一事件。[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