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确定下一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重点——
规范干部选任机制 加大治懒治庸力度
本报记者 黄晓华
今天,省委组织部作出部署,在总结推广琼海、屯昌、海口市龙华区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单位的经验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深化试点内容,选择9个市县和海口市1个区进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综合试点。
近日,省委组织部出台《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区)委书记用人行为、完善市县党委选人用人机制扩大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该《方案》,规范干部选任机制、加大治懒治庸工作力度、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和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是全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的重点内容。
推行差额选拔干部制度
为规范干部选任机制,扩大干部选任的民主渠道,《方案》要求: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动议程序,建立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推行差额选拔干部制度,全面推行常委会、全委会决定任用干部票决制度。
在干部选拔任用动议方面,《方案》要求制定相关规定,明确干部选拔任用动议的条件、主体、权限、程序、机制、责任等内容。
在提名方面,要求合理规范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提名行为,鼓励多种渠道提名推荐干部,要注重根据不同职位特点,采取组织部门推荐、干部群众推荐、领导署名推荐、干部个人自荐等办法,扩大提名环节的民主。
针对差额选拔干部,《方案》明确要求推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探索完善差额票决、差额选举。
在票决干部方面,要全面实行常委会任用所有干部票决制和全委会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不断提高票决制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在干部“下”和“出”方面求突破
在治懒治庸工作方面,《方案》提出要着力落实“三个从严”: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切实把从严管理干部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关键性工作,贯穿干部管理工作全过程;着力落实三个平时:考察在平时、监督在平时、教育在平时,切实履行好管理干部的重要职责;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和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方案》要求,着力建立健全干部退出机制,研究制定干部“下”和“出”的调整办法和制度,促进干部正常退出。实行任期制,淘汰慵懒的干部;实行试用制,让不宜担任现职的干部“下课”;引入竞争制,让不称职的干部“出局”;实行责任追究制,追究有差错的干部;加强平时考核,调整不在状态的干部。
积极探索公推公选、公推竞职
在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方面,《方案》要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拓宽选人视野,不拘一格选拔人才。改进考试测评,突出岗位特点,注重实绩能力,坚持干什么考什么,让干得好的考得好,能力强的选得上,作风实的出得来。积极探索公推公选、公推竞职等多种竞争性选拔方式。
《方案》提出,从今年4月份开始,每年新提拔的委任制党政领导干部中,通过竞争性选拔方式产生的,要不少于四分之一。
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制度
为切实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水平,《方案》要求强化监督检查,畅通举报渠道,严格责任追究。《方案》提出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制度,如实记录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动议、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的情况,为干部选拔任用干部责任追究制度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