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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双方袒护器官黑市 令执法人员取证困难(图)

来源:北京日报
2010年04月16日09:01
刘强胜撩起衣服,展示伤口。
刘强胜撩起衣服,展示伤口。

  本报讯(记者高健)昨天,本市首例买卖器官案在海淀法院开庭,被控涉嫌非法经营罪的4名黑中介庭上认罪。第二被告人杨世海称“‘供体’不好养”。所谓“供体”就是指提供身体器官的人。

  被告人花钱养“供体”

  10时,刘强胜、杨世海、刘平、刘强等4人低着头鱼贯走进法庭。4人中刘强胜主要负责在本市各大医院联系“买家”,杨世海负责征集“供体”,刘平负责带“供体”到医院做检查和手术,刘强负责“供体”的伙食。四人交代共作案4起,但检方最终只核实了1起。

  “我认罪。”4名被告人异口同声地认可检方指控。第一被告人刘强胜详细“回顾”了他从“供体”到中介的转变之路。“肯出卖自己身体的都是穷人,当时我父亲病重,家里没钱,我才卖肝的。”撩起号服,刘强胜腹部一条弯月似的刀疤清晰可见。

  “我是2008年10月中旬通过网络中介卖肝的,当时谈好的价格是4.5万元出卖60%的肝脏,手术后我一检查切掉了70%,且没有恢复好,身体很差,现在就是半个废人。”但是这次经历,让刘强胜看到了其中的“商机”,他说各大医院都存在一伙人,专门收养“供体”,而且“成交价”高于网络中介的报价。随后,他在网上认识了曾经卖过肾的杨世海,这个和他“同病相怜”且“志同道合”的人,也成功从“供体”转型为中介。他们交代成功作成了4笔生意,获利15万元。

  “你们怎么通过医院的身份检查?手术前医生没有说过什么吗?”法官询问道。“都是患者家属带着我们,让签字就签字,而且签的都是假名字,医院也没查出过什么。手术前医生只说了些利害关系,例如有可能当场失血过多死亡之类的,但没警告过手术有禁止性规定。”刘强胜的这番话引起旁听席上一片喧哗。

  在之后的审理中,其他三名被告人均认罪,此案将择日宣判。

  医患双方袒护器官黑市

  据检察官介绍,他们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全国的器官黑中介正在逐渐形成一个统一网络,比如天津某医院有患者需要一个肾,天津没有合适的“供体”,但山东有,中介之间就会相互联系,谈妥价格后,“供体”会从山东被带到天津。

  “一般来说,‘供体’可以共享,但患者资源不共享,因为患者是出钱方。谁有了患者,就把相关的资料在网络社区上发布,养‘供体’的人看到了就会和发消息的人联系,中间的利益怎么分配再协商。”检察官介绍说:“医院只对身份证进行检查,而且还没有辨别真伪的能力,这种审查太容易让犯罪人员蒙混过关。患者都是需求者,只要手术成功,他们多会袒护犯罪人员,造成执法人员取证困难。”

  为何以非法经营罪指控

  针对这种恶劣现象,检方为何只以非法经营罪这个刑罚并不重的罪名公诉呢?对此,检察官表示,我国刑法没有直接针对器官买卖行为的罪名,2007年公布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中规定,不允许任何人或组织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检方便以“非法经营罪”进行起诉。检方也认为立法机构应对器官买卖单独定罪,实行更高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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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静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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