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小伙劫杀超市女老板 警方8天8夜侦破抢劫命案,嫌犯指认现场时几乎瘫倒
经过8天8夜的的紧张侦破工作,15日下午4时许,宿迁市区超市抢劫命案的犯罪嫌疑人裴某某在家门口被警方当场抓住。昨天上午,在警方的押解下,裴某某被带到案发地指认现场。
4月8日早上7时38分,宿迁市宿城公安分局幸福路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称,位于八一西路和黄河路交界处西北角的欣佳超市内发生一起凶杀案。接警后,宿城公安分局幸福路派出所和刑警大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该超市店门已被打开,商店内地面上躺着一名妇女,已经死亡。经现场勘查和走访了解,死者赵某42岁,为欣佳超市店主,系头部被利器砍伤致死。
报警人员是店内的职工。该职工称,她早上7点30分到商店上班时,发现商店门已经打开了,她以为是赵某自己打开的,但喊了两声却没有听到赵的声音,走进店里一看,赵某躺在地上,头部全是鲜血,商店的地上也淌满了血。这名职工大叫一声后就冲出了商店,随即拨打了报警电话。
4月15日下午4点多钟,在泗阳警方的大力协助下,专案组民警在泗阳县裴某某家门口将其抓获,并在其房间内发现一条苏烟,与现场被抢的苏烟系同一批货。经过突审,裴某某在大量事实证据面前,供述了其在4月8日凌晨抢劫欣佳便利店杀死店主赵某的犯罪事实。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裴某某是泗阳县众兴镇史集人,今年年仅18岁。裴某某1岁时,母亲就因病去世,是父亲和他的哥哥、姐姐将他带大的,家里人都非常疼爱他,养成了他暴躁、任性、固执的性格。在一次和哥哥的吵架中,裴某某竟然拿起菜刀砍断了自己的一根手指。
2007年左右,裴某某曾在市区一家摄影店学习制作相片技术,时间长达一年左右,因此他对市区比较熟悉,他还经常到被抢商店附近的网吧上网,所以他知道那里有一家商店。
案发前,裴某某就想着到市区这家商店抢点钱用,当天下午,裴某某从泗阳来到市区。晚上夜深人静时,裴某某设法骗开商店的门进行抢劫,在抢劫过程中将店主杀死。
为了迷惑警方,裴某某作案后并不是直接返回泗阳,而是先坐出租车到四季青批发市场附近,随后又换乘另外一辆出租车到沭阳,在沭阳住了一夜后,第二天才回到泗阳老家。
但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出猎人的手掌,在大量的走访摸排后,专案组还是找到了裴某某的蛛丝马迹,并据此锁定了裴某某就是商店命案的犯罪嫌疑人。
16日上午10点左右,当裴某某被从警车带下来时,案发地附近一家饭店的老板立即点燃了早就准备好的鞭炮。在指认了犯罪现场后,裴某某又带着民警来到商店对面的小广场里指认了丢凶器的地方。一路上,裴某某的头始终低着,他甚至连路都不会走了,如果不是两边的民警架着他,他肯定会瘫倒在地上的。
“也幸亏有民警保护他,要不他肯定会被愤怒的群众给打死的。”一位大妈看着裴某某气愤地说。
通讯员 王修 大默 本报记者 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