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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政施工一个月内4次损坏天然气管道(图)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4月20日08:14
  宋嵩绘

  4月16日,武汉市一处道路施工再次挖破天然气管道。在过去30天内,武汉道路施工损坏天然气管道共有4起之多。去年,供气、供水等公用设施曽多次在道路施工中“受伤”,影响居民生活。

  屡挖屡破,屡破屡挖,市政施工为何走不出这道魔咒?

  目前武汉市道路等市政施工有5000多处,施工点多面广,难免波及公用设施,但这能成为破坏的理由吗?显然不充分。

  违规操作的背后是利益杠杆在驱动。市政施工给人们带来不便,一些地方政府对工期要求很紧,有的还要为节日“献礼”,有的规定竣工提前奖励、延迟罚款。在各种压力之下,部分施工单位为了抢时间,干活粗枝大叶,闭眼赶进度,留下安全隐患。

  工程层层分包导致安全意识、责任意识等逐级递减。一些总承包商竞得大型工程后,很少直接承建,三下五除二将其“批发”,层层发包。“国家队”揽工程,“生产队”搞建设。施工队伍参差不齐,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相应被稀释,不出事才怪。

  违法成本偏低使得低级错误屡次发生。同样的错误一再发生,施工者不是缺心眼,而是“不差钱”。武汉市现行燃气管理条例是10多年前制定的,处罚力度相对较小。更主要的是,一项大型工程动辄投资几千万元甚至上亿元,损坏一处管道,顶多赔偿几十万元。相比之下,这点“损失”简直可以忽略不计。

  当某个领域反复出现同样的问题时,就不得不考量体制方面的缺陷。目前多数公用事业实行管办分离,这是行政体制改革的需要;但怕的是分而不管、管而不严以及马后炮式的管理——平时疏于过问,事后措手不及。就供气而言,武汉市天然气公司是一家企业,与建筑施工企业同属普通市场主体,发现施工可能危及管道时,天然气公司只能提醒、阻止、举报,对方装聋作哑或强行施工,他们也无可奈何。燃气管理部门拥有执法权,经常是在发生事故后才介入查处,如此监管显然滞后。

  实践表明,多数安全事故是由各种漏洞引起的,其中人为原因居多,因此首先要从依法依规操作入手。更重要的在于加强日常监管,防患于未然。监管要关口前移,把功夫下在平时,同时加大事故查处力度,让肇事者明白,违规是要付出沉痛代价的。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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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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