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读者报·影响力周刊
“被超速”是执法经济惹祸
□ 刘凯玲
【话题靶子】短短17公里长的武汉机场高速公路,却有十个四种不同标准的限速牌,导致司机们不得不频繁踩刹,由于部分限速牌设置比较隐蔽,稍不留神,就会超速。司机纷纷反映这实为“陷阱”。记者全程体验发现,确实很容易“被超速”。汉口张先生尽管很小心,一天内仍然出现了两条机场高速超速的电子警察记录。(4月17日《华西都市报》)
设计时速10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限速牌不停变化,一会儿60码、一会儿80码,一会儿40码。短短17公里的路段,设立十个四种不同标准的限速牌,而且部分限速牌设置隐蔽,让过往司机防不胜防。—宽敞平坦的高速路,怎么成了古代的“蜀道”?这与其说是交警设限维护交通安全,还不如说是“合法”的车匪路霸。交警部门如此拿“限速牌”当“提款机”,实是变相收费,也难怪司机称之为“陷阱”。
虽然说交警热衷于执法经济并非什么秘密。但是交警执法也应该有理有据,设立限速牌不能没有一个规矩,罚款不能取之无道,更不能挖陷阱坑害司机。笔者注意到,在执法经济广为公众诟病的话语背景下,全国不少地方的交警部门已经取消了罚款指标,正在逐步减少经济处罚额度,人性化执法正在逐步成为新的执法方向。而武汉机场高速交警部门不仅不认真维护交通秩序,保证公路畅通,竟不顾民意,乱设限速牌算计司机,让小心开车的司机“被超速”,一趟跑出两条违章记录,令人费解。
公安部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明确规定: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使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测速的路段,应当设置测速警告标志。交警把限速牌设置在隐蔽处“暗中执法”,如何让人信服?
当然,我们可以谴责乱设限速牌的交警部门与深谙罚款之道的交警。但我们指望他们主动放弃罚款经济,并不现实。既然媒体已经曝光,司机十分不满,就应该有部门出来干预,割掉这个执法经济毒瘤。毒瘤怎样割?依我看,个案曝光只能解决个案问题,关键是要建立长效机制。
首先要规范高速公路如何设立“限速牌”的问题。不能让地方交警“想设就设、想罚就罚”。比如,依据道路等级和实际路况,因超速行驶造成的事故比例,科学设立“限速牌”的密度。或者把设立限速牌的事分离出来,不能让交警部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第二,斩断执法经济链条,严格执行罚没收入两条线的规定,取消罚款数额作为考核依据的规定。让交警收入与罚款脱钩;第三,政府财政给交警部门输血,给他们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减少他们的创收压力与创收冲动。
如果不打破交警部门的执法经济思维,不想办法约束交警执法的权力空间,这种拿“限速牌”当“提款机”的执法乱象还会再现,执法的底线还会继续后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