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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拟对外地人购多套房征收特别房产税

来源: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2010年04月23日03:23

  甚嚣尘上的重庆房改和特别房产税开征传闻,几经证实,其脉络日渐清晰。

  本报记者了解到,重庆市长黄奇帆在4月初的一个内部会议上称,重庆的房改方案早在3月就开始酝酿制定,并在今年的两会之前,向国务院提出了试点申请。

  3月31日,国务院也专门召开会议并研究了重庆的房改方案。知情人士称,有可能将在京、沪、津、渝四个直辖市率先进行房改试点。

  此外,本报记者也了解到,重庆房改和特别房产税的方案,经过几易其稿和市政府的多次专题会议讨论后,业已形成了初步的框架方案。因涉及到税收开征的法律流程,此方案现在还在修订之中,并将递交给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审议。

  记者了解到的版本是,重庆将以“低端,公租房保障;中端,市场供应;高端,坚决遏制”为原则,对房地产市场实施整体调控,将对高端房、多套房征收相应的特别房产税。

  房改方案:40%的人住公租房

  重庆的房改方案,沿用了双轨制供房模式。即让30%—40%的人住公租房,60%-70%的人住市场提供的商品房。

  这个双轨制供房模式,将通过不同的税收来进行调节。对公租房,政府实施四个不收:即不收税,二不收出让金,三不收配套费,四也不赚利润。

  普通商品房,则通过土地供应来调节价格。重庆在这方面已形成一套模式:坚持每年房地产的投资总量绝对不超过固定资产总投资的25%;坚持地价不超过房价的1/3;按人均3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对各区域房地产开发总量进行控制。

  统计显示,目前重庆主城区住房共计175.3万套,总面积1682.9万平方米。其中200平方米以上的非独栋大面积住宅为33549套,898.3万平方米;高端住房面积1900套,总面积83.1万平方米。

  2009年底,重庆房屋均价为4179元,房屋平均售价与同年度双职工年收入之比为5.9:1。这个比例虽处于安全线内,但最近也出现了房价上涨较快,投机趋多的状况。

  特别房产税:

  外地人多套购房将收税

  重庆会制定出什么样的特别房产税方案,是本次重庆房改模式的重点,也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据记者了解到的此次方案,重庆对特别房产税的各个细节都进行了具体规定。

  在征收对象上,分为高端住宅和多套房两大类。

  在高端住宅的认定上,独栋住房如别墅等,不论面积、售价,一律纳入征税范畴;单套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每平方评估单价达到上年度商品房均价3倍以上的高档商品房,也将征收特别房产税。方案解释称,重庆主城区分为市中心、内环和外城三个区域,各区域之间房价价差在3倍以上,将超过均价3倍以上的高端房屋列为征税对象是合理的。

  在多套房的认定上,方案提出:重庆市民个人拥有三套以上普通住房的,从第三套开始征收;在本市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外地个人,拥有2套以上普通住房的,从第二套开始征收。

  在征收周期和基准上,税收征收周期为一年一收,税基以当年度市场评估价的70%为基准,并且一年一定。

  在征收税率上,将按照不同房屋标准进行分档次分级别征收,如别墅的征收税率,就按不同档次分为1%~3%的不同征收水准,大致与国外税率水平相同。

  在开征时间上,政府将确定一个明确的征收时间点,在这之后购买高端住宅和多套住宅的,将立刻开始征税。对于在此时间点之前已购入高端住宅或多套住宅的,将另行选择合适时间征收。

  此外,重庆方案也明确指出,该税种属于地方税收,由地方征用,并全部用于公租房建设。农村宅基地所建房屋,无论大小,均不在此列。

  这是目前为止,对特别房产税征收对象和征收规则最为清晰的标准界定。由于这个方案还在修订之中,所以上述细则仍可能变动。有消息说,对本地市民个人的多套房认定,可能从3套提高到了5套,但记者未能得到官方证实。

  操作问题:

  公务员集资建房算不算多套房

  但在具体操作细节上,重庆方案还面临着来自多方的诸多疑问。

  重庆理工大学经贸学院院长许雄奇认为,重庆是针对房屋保有环节进行征税,力度也非常大,但这个方案类似物业税,当然也会遇到物业税面临的问题。特别房产税如果是以市场评估价格来计价,那就存在偏高因素。“在香港,是按物业的租金水平来征税的,租金比房价更能真实的反映市场水平。”

  在多套房认定上,也存在问题。如个人住房,是以个人还是以家庭为单位计算?现在的炒房团,基本上不用一人名义购买多套房屋,而是想办法搜集不同身份证化名购买。如此一来,将很难分清真正的多套房所有者。

  此外,机关、单位的经济适用房,要不要纳入这个体系?如夫妻在不同单位上班,且都分有经济适用房或集资建房,这些房要不要算入多套房?

  “如果这类的经济适用房不算多套房,那么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员又排除在纳税群体以外,而非公务员的高收入群体将成为主要的纳税人,这可能又是以穷人的钱补贴富人。”当地一位学者称。

  对于重庆拟实施的方案,有基层官员还存在另一种担心:收了这个特别房产税后,如果房价下跌,政府的财政收入会不会减少。房地产的影响是直接见效的,而短期内政府也不可能迅速进行产业经济的转型。

  “政府本身是房地产受益者,这个改革,政府本身和雇员都会有影响。因此在操作层面,如何来保障它的贯彻落实,也是一个问题。这亦是物业税提出十年,一直未能开征的重要原因。”许雄奇称。

  黄奇帆对此曾解释说:“我认为可持续发展,地价不要那么高,房子住得舒服,各种白领人士住起来愉快,我的所得税可以过买房抵扣,最后白领都会到重庆来买房,我们重庆就会成为高地。”

  重庆当地一位政府官员表示,方案若真的实行下来,征税成本很高,对地方财政也会有影响,但重庆有能力做好这件事情。

  各方反应:房价可能不会暴跌

  就在国家宏观调控出台之际的4月16日,重庆举办了为期四天的春季房交会,并创下了成交量和成交金额的历史新高。共成交各类房屋18616套,比去年秋交会增87.60%;成交面积176.62万平方米,增85.43%;成交金额88.75亿元,增121.26%。

  但这样火爆的场面,短期内很可能不会再出现了。

  中原地产重庆公司副总经理何伟坚认为,重庆的房改政策,对市场影响可能会非常大。以前持有物业是没有成本的,现在成本增高且年年增收,是很利害的一招。会有大量物业抛出,市场房源增加就会有价格下调压力。

  “政策的影响太大了,现在市场观望气氛非常浓。”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开发商说,现在市场非常关注重庆的方案,会不会“雪上加霜。”

  但房地产服务商策源机构重庆公司总经理张琰认为,重庆拟推出的这个试点,本身具有遏制豪宅、过度投资和多套置业的针对性,所以政策力度很大。“重庆豪宅并不算多,这个政策的推出,对于市场正常的刚性需求,不仅没有影响,反而起到了鼓励的作用。”

  重庆金科集团副总裁李战洪,同样保着乐观的态度:“房价增长过快,会带来民生问题,但快速下跌,也会带来金融、经济的问题。中央包括重庆的政策,本质上是在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

  “它使重庆地产市场比较成熟健康,不会发生暴涨暴跌,所以短期成交量会下降,但不会下跌。”李战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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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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