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给警车挂“警钟”落实两个“严禁”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10年04月23日09:34
中新网新乡4月23日电 (记者吴扬通讯员牛国平) 4月22日,河南新乡县公安局在全局70辆警用车辆上增设了《警示卡》,以提醒警车驾驶人严格遵守警车使用规定。该局负责人说,此举是为了认真落实公安部警车使用“两个严禁”而采取的具体措施之一。
公安部的两个严禁规定是:严禁非执行紧急公务超速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标志、不服从交警管理、滥用警灯警报器等交通违法行为;严禁警车私用,以及非因公务将警车停放在餐饮、娱乐场所门口。违反“两个严禁”的,首先停止执行职务;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并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此前不久,在公安部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公安部警务督察局郑百岗局长强调,公安部将采取强有力的督察措施,确保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取得实效。郑表示,公安部还将采取“解剖麻雀”、抓典型的办法,组织力量对重点省份开展突击式、地毯式的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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