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户集资建成烂尾楼 13年债务如何偿
来源:
人民网
2010年04月26日15:10
人民网甘肃频道兰州4月26日讯 多年前买下商铺所有权,以为是个不错的投资方向,可十年过去,房产成了烂尾楼,商铺不见踪影,许诺十多年的报偿到底该谁来赔?今天,众多的当事人第3次坐在了法庭上,唇枪舌战,众说纷纭。
李阿姨1996年5月,在众多广告的鼓动下,买下了白银市比科新商厦一处商铺的所有权,并和白兰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条约,委托对方将商铺出租,自己每年坐收租金,白兰公司承诺,每年的报偿将会以5%的比例增长,第四年即可以收到本金一倍的租金。当时,共319户和白兰公司签订了这样的合同。此时,这栋8层的大厦还没有开建。事后李阿姨才知道,这是一栋由兰州比科新房地产开发公司和白兰公司联建的房子,该片土地使用权为比科新公司所有,白兰公司出资负责建造,卖方的复杂性也使本来简单的案情迟迟难以解决。
1998年5月,在房子动工一年后,白兰公司内部出现问题,资金链断裂,工程被迫停下。作为合作方的比科新公司,将白兰公司告上了法院,最终,由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定,双方公司以4:6将现有房产分开,矛盾得到暂时解决。
可比科新商厦已经成了白银市一栋有名的烂尾楼。李阿姨和商户们多次找到白兰公司要求兑现利润,白兰公司一次次地许诺空头支票,保证商户们的权益一定不会受损。一而再,再而三之后,2008年9月,101位商户联合起来将白兰公司告上了法庭。兰州市城关区法院一审判决,白兰公司赔付各商户购房本金和12年的银行利息,比科新公司负连带责任。
李阿姨和商户们并不满意这样的结果,十几年前抱着极大希望的投资就这样赔付利息了事?2009年初,李阿姨们提起上诉,案件被发回城关区法院重审。2个月后,新的判决结果改由比科新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赔付商户购房本金和利息,白兰公司负连带责任。
这样的结果让比科新公司不能接受,“一样的案情,同一个法院,怎么前后会有不同的判决结果?”比科新公司2010年2月上诉到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的庭审现场,比科新公司、白兰公司和商户代表第3次坐在了一起,三方仍然各持己见,互相指责,场面连法官们都有些难以控制,庭审现场好不热闹。
今天坐在被上诉方的李阿姨们,明天还要进行赔偿案件的上诉,为自己争取十年间投资的利润。三方明天仍然会坐在法庭上,只是所坐的位置会有不同。这场建立在一个烂尾楼上的纷争不知还要延续到何时。(赵欢欢 闫瑞) (来源:人民网-甘肃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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