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讯 朱志刚案发于一年半以前。2008年10月15日,朱志刚被中央纪委办案人员带走,随后被“双规”审查。同年10月28日,人大常委会同意其辞去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2009年6月,朱志刚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该案进入司法程序。
据《财经》记者了解,朱志刚“落马”的直接原因之一,是其家属以低价获得北京西直门“金晖嘉园”一套复式住宅用房,其价格与市场价相差高达数百万元。该楼盘开发商为北京“新富系”控制人王福生。
现年60岁的朱志刚自幼长于北京,祖籍陕西陇县。其仕途从北京市大兴县财税系统基层干部起步,1987年升任为大兴县委常委、副县长。朱志刚于1989年出任该财政部下设国有资产管理局产权司司长,1994年升任副局长。
1998年,朱志刚转任财政部部长助理、党组成员。2000年7月起,改任副部长。2008年2月,朱志刚转调全国人大常委会任职。(财经)